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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乡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 ||||||||||||||
2023-01-04 作者:龙潭乡人民政府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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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乡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推动全乡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普洱市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结合龙潭乡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脱贫人口(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增收为主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引导脱贫人口进一步融入产业就业发展格局,精准制定到户增收计划,促进脱贫人口提升发展能力和就业技能,实现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顺利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2年—2024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保持在15%以上,年均增速、收入总量均超过全省、全国脱贫人口收入水平。 (二)分年度目标。2022年消除人均纯收入7000元以下脱贫人口;2023年消除人均纯收入10000元以下脱贫人口;到2024年人均纯收入达2万元以上,年均增速、收入总量均超过省、市、县脱贫人口收入平均水平。 三、增收措施 (一)通过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带动增收一批。 围绕龙潭乡茶叶、烤烟、生猪三大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橡胶、咖啡、澳洲坚果等特色产业,扩大规模发展辣椒、生物药材、肉牛、紫米等产业,发展壮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力争全乡茶叶种植面积达10948亩以上,每年建设有机茶园转换认证500亩以上;生猪存栏5500头以上,出栏1.01万头以上;紫米种植面积稳定在500亩以上;稳步发展种植橡胶30000亩,咖啡8955亩,力争烤烟种植面积达4150亩;不断扩大种植蔬菜3000亩,生物医药1200亩,养殖肉牛存栏2320头以上,增强主导产业辐射能力和带动能力,引导脱贫人口合理选择产业增收项目,因户施策安排增产增收行动计划,主动落实增产增收措施。每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不低于55%,补齐产业技术、设施、营销短板,到2024年,力争脱贫人口人均生产经营性净收入达9200元以上。 1.补齐技术短板。聚焦乡域产业发展需求,整合资源开展农村劳动力实施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把技术资源引向乡村、引向农户,切实发挥科技助农增产增收作用。积极支持科技特派员、中小科技企业、返乡创业人员以技术、资金等方式入股,创办领办合作社、企业等市场主体,与所在村、群众形成产业发展共同体。 一是实施农业技术培训。以促进乡域产业发展,围绕乡域茶叶、咖啡、烤烟、橡胶、澳洲坚果以及肉牛、生猪等畜禽养殖等产业发展需要,对农村劳动力实施林地茶叶种植管护培训、茶叶加工技术培训、云南咖啡种植培训,茶艺师、评茶员、咖啡师培训,畜禽养殖培训、稻田特色养殖培训、动物疾病防治培训,辣椒田间管理、辣椒种植及加工培训等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升种养殖业技术水平。(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林业服务中心、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积极探索科技创新。结合我乡实际,大力推广产学研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促进更多科技创新项目进入龙潭,到2024年,全乡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得到进一步提升,逐步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支持龙潭籍人员返乡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提高传统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主导核心竞争力;聚焦龙潭特色优势产业,加大高端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人才队伍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墨江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党委宣传办、、乡林业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2.补齐设施短板。以产业聚集区为重点,继续完善农田水利、道路、仓储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每年安排资金不断健全完善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为促进群众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中小型水库、坝塘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完成新建小型水库1座,新建坝塘1座。争取实施一批水库灌区续建配套管网工程,实施小型灌溉工程标准化改造;积极推进我乡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争取启动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项目,实现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田有效灌溉率,实现农田有效灌溉率提高40%以上。(牵头单位:乡水务工作站;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农业服务中心、龙潭自然资源管理所、乡林业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以产业为核心,按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设“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90.125公里,涉及8个建制村29个村民小组,到2024年底,实现全乡村民小组通硬化路率达90%以上;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组内道路硬化工程,按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4年,累计投入资金不少于400万元实施19个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实现10户以上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全覆盖。(牵头单位: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财政所、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龙潭自然资源所、乡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三是仓储物流建设。以鲜活农产品、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计划新建一批满足生鲜农产品及绿色食品流通需求的冷链物流设施,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开展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骨干企业,加快推进仓储物流建设。力争到2024年,建成覆盖全乡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及配套附属设施。(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龙潭市场监管所、龙潭自然资源所、乡林业服务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乡村振兴办、乡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四是电子商务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电商宣传培训体系建设,推进农特产品销售;持续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计划建成1个乡级电商(物流)站、8个村级电商(物流)点,计划开展短视频、抖音直播电商培训,进一步拓宽“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的普及运用。积极创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电子商务示范点1个,积极争取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创建。〔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龙潭市场监管所、乡财政所、乡乡村振兴办、乡农业服务中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龙潭邮政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3.补齐营销短板。深化与东西部地区的对接联系,推动东西部协作走深走实,协作途径不断拓展,打开上海大平台、大市场,推进我乡各类产品销售,不断深化东西部对口协作和中央定点帮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促进双方优势互补、互惠共赢;支持农户、合作社和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建立产销一体化长期稳定对接关系。 一是深化定点帮扶作用。持续沟通推进与金山区《创建墨江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绿色高端农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1—2024)》,同步抓紧品牌规划设计和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转行政管理身份为销售业务身份,培养市场营销思维;主动对接上海市农产品批发与商贸流通领域的渠道商,通过渠道商通路资源,争取龙潭农特产品在上海消费终端阶段性铺货,逐渐形成稳定的采购订单,打造龙潭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强与金山区主动对接,完善学校结对、医院结对、乡镇结对、村企结对、社会组织结对、村村结对等相关工作并签订结对协议,落实相关帮扶措施,争取“东部地区”每年采购龙潭乡农特产品100万元以上,力争2024年突破300万元。(牵头单位: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推进消费帮扶行动。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等活动,各定点帮扶单位同等条件下按年认购,优先采购结对帮扶村生产的农产品;各财政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832平台”、三农通、益农信息社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等采购农产品,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动农产品与乡外大型批发市场、采购商、商超精准对接,帮助本地区产品较好地融入市场、参与竞争,提升特色农副产品市场认可度和竞争力。(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三是发展订单农业。不断推进农产品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农产品生产、价格、销售等动态信息;支持“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依托市场发展订单农业,参与组建龙头企业,企业连基地,基地带农户;支持农户、合作社和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合作社与有农产品需求的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企业的需求带领农户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通过订单化生产和销售,建立产销一体化长期稳定对接关系,让合作社、企业与农户之间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提升劳动力技能增收一批。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巩固就业为抓手,完善乡级统筹机制,突出实作实训和就业服务,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确保有劳动力的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并推动转移就业劳动力从简单重复型、低收入行业向技能型、合理薪酬行业转移,从临时短期务工岗位向长期稳定务工岗位转移,帮助转移就业劳动力实现稳岗增收。到2024年,力争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达10600元以上。 4.强化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建立由乡政府主导、乡社保中心牵头、各职能部门、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齐抓共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机制。结合我乡产业发展、用人单位需求及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巩固与上海市金山区的劳务协作关系,加强精准对接,建立供需双方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服务、定向输出的劳务协作机制。 一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马兰花计划”、“康养云师傅”培训。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围绕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进一步深化沪滇劳务协作,加强与省内外用工企业对接,采取定岗、订单、定向培训,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工作目标;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继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开展保健按摩师、养老护理员等培训。(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党委宣传办、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强化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加强村级劳务合作社建设,探索“村级劳务合作社+人力资源机构+劳务经纪人”的合作模式。建立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务工情况监测机制,对“零就业”家庭实施“一对一”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劳动力的脱贫户、农村低收入“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对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继续执行跨省务工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的政策,对组织当地脱贫劳动力输出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村级劳务专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含村组干部),凭其提供的有组织劳务输出人员名单和外出务工收入证明材料,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00元,其中就业资金补助100元、衔接资金补助400元。(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5.加大职业教育帮扶力度。提高脱贫人口“两后生”、易地搬迁新增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覆盖面,促进就业。 一是“两后生”教育帮扶。针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两后生”,实行职业教育和就业全链条、全覆盖帮扶。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年3000—5000元生活补贴,到东部地区就读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生每年5000元生活补贴,确保90%以上脱贫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加大对完成职业教育的“两后生”就业推荐力度,确保90%以上实现稳定就业。〔牵头单位:乡党委宣传办;责任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龙潭中学,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易地搬迁劳动力”教育帮扶。积极排查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劳动力情况,对未接受中等以上职业教育的对象开展教育帮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新增劳动力100%接受职业教育。〔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党委宣传办、乡乡村振兴办,龙潭中学,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三)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一批。统筹乡内特色产品布局,就近组织生产加工,推动乡村之间、农户之间分工分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造就一批有专业技能的劳动力,促进脱贫人口劳动力稳步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收。 6.强化市场主体连带作用。深入推进招商引资、“万企兴万村”、返乡创业等行动,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强化联农带农作用,力争3年内全乡培育10名致富带头人,引进不少于3家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培育做实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帮助发展产业、带动就业。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结合我乡实际,充分融入墨江昆曼国际大通道、泛亚铁路上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哈尼之乡、回归之城、双胞之家”的独特人文优势和脱贫攻坚、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等打下的乡域发展基础条件优势。高标准谋划一批休闲养生、康体医疗、文化旅游等关联产业,打造集观光、休闲、体验、养生、探秘为一体的特色文旅产业;招引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业开发关联度高的产业项目;招引一批水电、风能、光伏等绿色能源和工业品茶、饮料酒为主的绿色食品加工业企业,并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把工业产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乡水务工作站、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积极动员民营企业重点实施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加收入项目,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动员社会组织加大资金募集力度,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捐赠援助和救助帮扶;每年至少开展1次“万企兴万村”培训,汇编1次各成员单位惠企政策推送给民营企业,打造“万企兴万村”行动示范点1个。(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龙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三是支持返乡创业行动。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建立健全创业扶持体制机制,完善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每年安排资金针对脱贫劳动力、致富带头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提供创业培训机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每年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及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不少于1000万元,对经营状况良好的,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政策,鼓励引导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大学生群体自主创业。(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团委、乡妇联、乡工会,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四是积极培育经营主体。将经济实力强、联农带农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纳入乡级重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队伍,培育一批乡、村级龙头企业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家庭农场10家,形成“三级联动”发展格局;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联农带农、联科带科,培育一批“产学研推用”紧密结合的“产创联合体”。(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7.提高搬迁安置和就地就近就业质量。统筹全乡易地搬迁需求,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有序引导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隐患点、禁限制发展区的农村人口搬迁易地发展。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以搬迁集中安置区为重点,计划新建帮扶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促进搬迁脱贫户就地就近就业。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总体稳定,适度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在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 一是加大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严格执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方案》,以搬迁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构建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乡村治理创新方式,提升安置点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搬迁脱贫户就地就近就业;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医疗服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帮扶;积极申报以奖代补项目,继续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谋划产业发展项目,建立安置点产业发展项目库,确保搬迁户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提升帮扶车间就业服务水平。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计划培育一个帮扶车间,并引导脱贫劳动力人口在帮扶车间就业,确保就业帮扶车间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凡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继续执行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按照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补的政策,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经当地人社、乡村振兴部门共同认定,对吸纳5人以上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农民合作社等,继续给予一次性奖补政策,奖补标准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按实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所需资金从沪滇协作资金中列支。(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三是保持公益性岗位稳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调整优化护路员、保洁员、水管员、生态护林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适度提高岗位补贴标准,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200人以上规模总体稳定,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给予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乡水务工作站、乡林业服务中心、乡财政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四是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多途径促进增收。用好涉农整合资金,积极申报以工代赈项目,在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参与建设和管理,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按项目实施20%发放劳务费补贴,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到2024年,力争完成产业基础设施涉农以工代赈项目2个。(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乡财政所、龙潭自然资源所、乡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四)发展乡村旅游增收一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引导有条件的脱贫村、脱贫户融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实现旅游商品“销地产、产地销”,全方位带动脱贫人口增收。 8.提升乡村旅游业态。结合我乡实际,积极融入全县“北回归线和昆曼大通道上的绿色高端产业示范县、哈尼特色文化展示区、国际双胞生态旅游城”发展新定位,选择有条件的脱贫村或脱贫人口集中村,打造山美、水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带动农产品生产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 一是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建设。积极推进“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打造我乡“普西河桥大江野钓”、“龙潭小学边纵司令部”、“梁子热水塘”“磨埔井甜多依采摘体验”等特色亮点,选择一批有条件的脱贫村或脱贫人口集中村,举力打造山美、水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的乡村振兴旅游村,融入乡村旅游产业体系,力争实施1个精品示范村、2个美丽村庄创建,争取示范乡镇创建,促进农文旅融合,实现多点增收。(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乡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龙潭自然资源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地建设。依托山清水秀的自然禀赋、深厚的文化与民俗底蕴、丰饶的农林水特色产品,大力发展集休闲观光、度假康养和农俗体验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采取“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群众主导”的模式,计划建设1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地,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乡乡村振兴办、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财政所、乡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龙潭自然资源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三是探索乡村旅游新业态。聚焦“有生态、有特色、有基地、有规模、有主体、有业态、有市场、有品质、有智慧”九大要素,有机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开发龙潭金峰普洱茶、龙豪普洱茶、以及哈尼族卡多支系金银、刺绣、竹编手工艺品等旅游文化商品,以培育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思路,打造文旅、农旅融合发展的乡村旅游新路径,全力推动旅游+农业、旅游+非遗、旅游+体育、旅游+文化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牵头单位: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乡村振兴办、乡农业服务中心、乡财政所、乡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龙潭自然资源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9.创新支持方式。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鼓励到田园综合体、产业园区、特色小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研学基地开展科普、劳动实践教学,购买当地服务、定点采购当地农特产品等方式,支持乡村民宿、农家乐等发展。(牵头单位:乡党委宣传办,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10.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对从事乡村旅游的脱贫劳动力,重点从导游、讲解员、中(西)式烹调师、面点师、农家菜烹饪、民族歌舞表演、数字视频合成、服务礼仪、客房服务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牵头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财政所、乡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乡工会,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五)盘活资产增收一批。依托产业发展,引导到户扶贫项目资产和集体资产与市场主体合作,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拓展资产增值空间。到2024年,力争脱贫人口人均财产性收入达400元左右。 11.发挥闲置资产效益。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年平均10万元以上。鼓励长期外出务工、进城进镇安置和无力自主经营的脱贫人口,将闲置资产交由村集体或合作社代为经营管理,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全面盘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在迁出地的承包地、山林地等资源,深入落实“双绑机制”,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相关资源的经营管理水平,扩大搬迁人口收入来源。 一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带贫致富能力。依托云南省产业帮扶监测管理平台,建立县、乡、村基础数据库,围绕重点农业产业,培育壮大一批涉农龙头企业,因地制宜在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培育发展运营管理规范的合作社,对有产业发展条件且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脱贫户,以建制村为单位,建立农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双绑”联结机制,让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产业合作方式,有效解决农户单打独斗、组织分散的问题,通过抱团发展提高抗风险能力,有效分散产业发展风险,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真正实现农民增收、合作社有收入、企业有收益的产业模式。(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乡村振兴办,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盘活村集体资产,壮大村集体经济。立足各村实际,聚焦产业拓宽路径,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路子,充分用活省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移民后扶项目资金、东西部携手兴乡村项目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全乡8个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平均达10万元以上,总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80%。(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党委宣传办、乡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三是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支持长期外出务工、进城进镇安置和无力自主经营的脱贫人口自愿以实物、土地经营性、林权入股村集体经济,对各级财政支持的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折股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给农户分红。鼓励脱贫户将闲置耕地、林地、宅基地、闲置房屋等产权交由村集体或合作社代为经营管理,使闲置资产得以增值产生效益,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牵头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龙潭自然资源所、乡林业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四是开展“一对一”帮扶,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对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对象实行“一对一”帮扶,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点帮扶工作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低收入人群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并结合家庭成员结构、劳动力状况、产业发展需求等制定“一户一方案”增收计划,申请不少于100万元的衔接资金,用于低收入人口产业扶持项目,确保稳定增收。(牵头单位: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六)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增收一批。保持过渡期内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用好用足低保兜底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到2024年,力争脱贫人口人均转移性收入稳定在1500元左右。 12.筑牢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兜底防线。严格落实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项涉农政策补贴。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性转移支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政策兜底保障的脱贫人口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严格执行好涉农政策补贴。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公益林、天然林停伐、退耕还林等各项涉农政策补贴。(牵头单位:乡财政所;责任单位: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林业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二是稳步落实好兜底保障政策。稳步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特困儿童、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补尽补”,进一步夯实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牵头单位:乡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残联、乡乡村振兴办、乡财政所,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县抓落实”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共龙潭乡委员会 龙潭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的通知》(龙发〔2022〕31号)要求,统筹组织实施做好脱贫人口增收工作;牵头部门根据行动方案,结合市、县直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定期召集相关单位会商研究,做好数据共享和工作指导;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合作,积极支持和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各村于9月中旬前完成制定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同时制定到户增收工作计划、帮扶计划,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持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 (二)加强工作调度。严格落实龙潭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工作规则、工作机制、办公室工作细则,对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每月调度,按季度采集脱贫人口收入信息,录入“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夯实村级动态排查、乡级半月定期研判机制。 (三)严格督查考评。将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的重要内容,乡纪委、乡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督导工作方案》,结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等开展督查检查。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定点帮扶单位工作考核、驻村工作队和工作队员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同时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导致脱贫人口增收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梳理汇总助农增收有关政策,通过调度会、培训会、群众会、大喇叭、电视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让脱贫人口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及时总结推广脱贫人口增收的好经验、好办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脱贫人口形成正确的财富观、科学的积累观、理性的消费观,涵养勤俭节约、重视储蓄、杜绝浪费的良好风气。 中共龙潭乡党委 龙潭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链接:http://www.mojiang.gov.cn/info/37818/3921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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