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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文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
2019-12-11   作者:墨江县 点击数:  
索引号: 3001-/2019-1211008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9-12-11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墨开组办〔2019〕3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月24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

带头人实施方案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致富带头人)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致富带头人,是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重要举措,对推进脱贫攻坚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云南省扶贫办等八部门《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我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育一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产业规划等,开发本地乡村、乡土、乡韵、乡俗潜在价值,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和民族风情旅游,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贫困户脱贫增收致富空间,进一步筑好“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产业基础。

二、认定程序

创业致富带头人选择,按照广泛宣传鼓励发动、自下而上程序进行基本程序是:

村级推荐。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由本人申请村级考察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困村(含出列的贫困村)培养3-5名创业致富带头人填写考察意见和建议,并在村内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审核。各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村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实地调查、入户访谈提出核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汇总上报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定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汇总,经调查核实了解后,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核,向社会公示7天,根据公示情况,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并颁发创业致富带头人证书

三、认定标准

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愿意带领贫困群众收脱贫,乐于带动群众创业致富,有定的经济基础和经营能力、具有领办创办村级产业项目能力且带动5户以上贫困户(含已脱贫户)的人

建立带贫机制。贫困村产业致富带头人,至少需满足以下3个条件中1个条件以上。

一是有完善的创业项目用工带贫制度。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要优先吸纳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并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是有完善的资产收益扶贫益贫制度。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要优先把失能弱能贫困人口的土地纳入流转对象,鼓励贫困户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产业项目。

  三是有完善的市场对接联结带贫制度。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要通过建立订单农业、牲畜托管、股份合作、产销对接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有产业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积极支持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建设生产设施,自我经营。也可以在创业致富带头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前提下,贫困户用扶贫小额信贷购买优质种苗或购买租赁生产设施,获取产品收入。

  四、培育途径

  (就地培育一批。各乡(镇)要逐村宣传发动、摸底排查,根据产业形态、规模大小、带动能力等指标,从本地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企业家中,分类确定一批本土人才作为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登记造册,有重点地扶持和培育。

  (返乡创业一批。脱贫攻坚期间,根据项目库、路线图、施工图,深入挖掘本地自然和社会资源,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人员和吸引本地外出创业人员作为创业致富带头人人选回乡创业,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现代物流,通过先进理念带动、实体经济带动、技能技术带动、资金项目带动、入股托管带动,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致富。

  (人才引入一批。将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纳入东西部扶贫协作重要内容,积极引进一批上海市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到我县投资兴业、发展生产、吸纳就业,帮助我县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新型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帮助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转移就业、收脱贫。充分发挥沪滇帮扶协作优势,争取上海对当地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支持,组织创业致富带头人到上海等发达地区观摩践学,开拓思路,换脑子、学技术、找路子。

  (培训育才一批。各乡(镇)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并实现培训全覆盖。全县将选择产业兴旺、増收渠道多、能人多的小康村、先富村和脱贫村,建立3-5个创业致富带头人孵化基地,开展教学和见习,强化现场培训,示范观摩。认真梳理创业致富带头人从业特长、创业方向和意愿、贫困村资源禀赋等,统筹归类,合并同类项,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把懂农业农村、懂产业、懂技术、懂经营、懂市场,有实践、有经验的优秀人才作为相对稳定的师资力量,教思路、教方法、出点子、出主意。

  五、扶持方式

  财政资金奖补。每年根据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规模、带贫益贫效果、产业效益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等,按照带动脱贫5户以上30户以下、30-50户、50户以上等划分标准,依据考核结果,每档次分别选定10—20、5—10、2—5个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奖补,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资金。对集中土地超过500亩、入股贫困户超过100户的合作社,依据考核结果,最高给予以奖代补50万元。对带动10-20户或以上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给予10-20万元贷款额度全额贴息执行。依据奖补条件,符合享受的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上奖补措施可叠加进行享受(注:此奖补标准为省级奖补政策)

  (金融支持政策。各金融机构针对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重点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险机构将把创业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纳入保险扶贫范围,享受保险扶贫优惠政策,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推动降低创业致富带头人投保自缴保费,同时加强数据累积和精算,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积极开发满足创业致富带头人保险需求的保险产品,适度提高保额,适当降低保险费率,拓展价格保险、指数保险、“保险十期货”、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完善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增加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投入。

  六、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由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县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抓好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做好与“万企帮万村”“携手奔小康”等帮扶行动的对接;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为项目拓展市场和创业资源整合提供服务。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财政专项奖补机制,落实奖补政策,调动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的积极性。县人社局负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搭建好与龙头企业的对接交流平台,促进深度分工合作。结合全省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精选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找准产业项目与贫困户増收结合点,构建稳定利益联结机制,精准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强化对贫困村的技术支持,结合实施科技扶贫项目,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县金融办负责研究制定金融扶贫机制和金融产品,放宽政策,给予创业致富带头人最大限度支持。

  (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负责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争取必要资源,协调重点项目,创造有利条件。县级建立信息档案库,及时采集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实施项目、享受政策扶持,以及带贫人数量、带贫方式、带贫效果等相关信息数据,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依托信息系统,建立风险监管机制,用好、用活信息档案库;坚持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创业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真实记录创业致富带头人信用情况。各乡(镇)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分解任务,细化指标,会同贫困村共同抓好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任务落实。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促进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两支队伍有机融合,既要把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有致富能力的党员培养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又要把优秀创业致富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培养成村“两委”带头人,切实做到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把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探索发展村社体的村集体经济。

  (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的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对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意义。要注重挖掘和宣传推广各地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对带贫益贫成效显著的创业致富带头人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干部参与、群众支持、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强化监督问责。县纪委、县监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监督管理,对贫困村“垒大户”、扶能人不扶贫困户、创业项目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附件: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创业致富带头人申报材料清单

        2—1.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书

2—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村“两委”推荐表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创业致富带头人申报认定表

  4.××××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人员花名册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创业致富带头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24日印

  
附件【墨开组办〔2019〕33号 附件1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创业致富带头人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墨开组办〔2019〕33号 附件2—1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书.docx
附件【墨开组办〔2019〕33号 附件2—2、3、4、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