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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和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
| 2025-09-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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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全县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和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墨政发〔2025〕28号),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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