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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7家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 ||||||||||||||
2025-03-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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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机构改革后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协调机制。墨江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机构改革后的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7家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现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7家部门调整后保留的5325项行政职权事项、46808项责任事项和44688项追责事项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三定”规定,切实履行好本行业职能职责,同时,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职责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现权责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及时更新,确保权责清单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7家部门权责清单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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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局等27家部门权责清单.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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