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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文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流墨成江普通高中奖学金的通知
2024-04-3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532727/20240430-00005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4-3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人民政府 文  号: 墨政发〔2024〕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我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普发〔2021〕24号)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墨发〔2023〕5号)精神,结合墨江县实际,就流墨成江普通高中奖学金设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金来源

(一)奖励资金来源为社会捐资助学、财政预算和其他资金。

(二)每年所需奖励资金按实际需要据实核拨。

二、入学奖

自2024年9月起,报考墨江县普通高中并拥有墨江县普通高中学籍,且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在全县前200名(含第200名)的初中毕业生。

(一)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在全县前20名(含第20名)的学生,入学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在全县第21—40名(含第40名)的学生,入学一次性奖励2.5万元。

(三)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在全县第41—60名(含第60名)的学生,入学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在全县第61—100名(含第100名)的学生,入学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五)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在全县第101—150名(含第150名)的学生,入学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六)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在全县第151—200名(含第200名)的学生,入学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达到墨江县前200名分数的县外考生,报名墨江县普通高中被录取并就读,可参照本通知的第一、二、三、四、五、六款相应分数名次的奖励标准执行。

三、高中优秀学生奖

(一)高一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前100名进行奖励,若学期末进行市级统测的以市级统测成绩为准。

1.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前10名(含第1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2400元。

2.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第11—30名(含第3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3.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第31—50名(含第5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600元。

4.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第51—100名(含第10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200元。

(二)高二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高二年级按照高考选科物理方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和历史方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学科)进行设奖,物理方向、历史方向各奖前50名。

1.物理方向或历史方向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前10名(含第1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600元。

2.物理方向或历史方向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第11—30名(含第3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200元。

3.物理方向或历史方向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31—50名(含第5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

(三)高三年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高三年级按照高考选科物理方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和历史方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学科)进行设奖,物理方向、历史方向各奖前50名。

1.物理方向或历史方向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前10名(含第1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600元。

2.物理方向或历史方向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第11—30名(含第3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200元。

3.物理方向或历史方向按学期统测成绩总分在全县31—50名(含第50名)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

四、高考录取奖

在墨江县报名参加高考且录取清华北大每人奖励10万元;985院校每人奖励2万元;录取211院校,每人奖励1万元。

五、其他规定

(一)墨江一中、墨江二中、墨江国华高级中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可制定学校内部补充奖励办法,加强对优秀学生的考核监管,按照出亮点、保一本、多本科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实效性培优活动。

(二)符合入学奖条件的学生入学后,应与所就读学校签订协议,方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励政策。享受入学奖的学生,中途转出墨江县外就读高中的,应双倍退回所享受的奖学金,因父母工作调动等特殊情况转出外县就读的按照一事一议确定。所有奖励资金在每学期开学时集中组织兑付。

(三)现在校就读的高三年级按照(墨政发〔2015〕29号)执行,现在校就读的高一、高二年级及2024年8月起入学的学生按照本通知执行。

六、本通知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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