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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综合业务楼(墨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墨江县国有林场管护站、墨江县森林防火扑火营房)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
| 2024-09-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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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包并由普洱市天眼宏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综合业务楼(墨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墨江县国有林场管护站、墨江县森林防火扑火营房)建设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该单位称: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已全部结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目前该单位正在申请办理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为确保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兑现,请对该单位发包的本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据实投诉,若投诉的内容虚假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举报投诉地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股(墨江县凤凰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举报投诉电话:0879—4236439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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