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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006号建议的复函公示
2023-10-2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1/20231229-00002 公开目录: 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0-2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罗云洪代表:

您在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提出的《城乡结合北部区开发失地农户后续发展的建议》(006号)建议,已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办理, 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问题

(一)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方面。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2023年度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20230248)要求,职业培训对象范围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就业意愿的企业职工(在岗职工、劳务派遣用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符合对象人员每人每年可参加3次不同工种或同一工种不同等级的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脱贫劳动力培训期间每人给予80元的生活费、交通费补贴。

2023年市级共下达墨江县职业技能培训指标3300人,并明确咖啡产业、创业培训指标任务。围绕市级下达目标任务和培训需求摸排情况,认真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规范招标程序、强化培训监管,扎实推进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结合墨江县实际,重点开展“哈尼厨艺”劳务品牌、乡村振兴人才、创业人才、康养云师傅、社会技能人才培训。一是聚焦墨江“哈尼厨艺”劳务品牌,重点开展中式烹调师、农家菜制作、云南特色小吃制作等培训,以县城为中心,通关、联珠镇克曼、愧竜等乡村旅游点为重点,先后开展培10期522人。二是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促进县域产业发展,增加农村劳动力收入为目标,以茶叶、咖啡、橡胶等县内重点产业,开展茶艺师、评茶员、咖啡师、云南咖啡种植、咖啡制作、咖啡烘焙、茶叶加工等技能培训,2023年开展茶艺师、评茶员、青茶炒制等茶产业培训12期689人,咖啡师、咖啡制作、烘焙、云南咖啡种植等培训11期556人,橡胶田间管理及割胶培训7期370人;开展其他社会需求技能等级培训10期480人,其余工种培训正在组织过程中。三是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围绕脱贫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企业职工等重点群体,重点开展电工、手工电弧焊、乡村摩托车修理、挖掘铲运和桩工机械司机等就业技能培训。2023年累计培训77期 3441人。四是围绕推进“创业之城”建设,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继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深入开展 SYB培训(创办你的企业)、IYB培训(改善你的企业)和网络创业培训,不断提升返乡留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2023年累计开展培训25期709人次。五是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等培训。2023年累计培训2期115人次。针对被征地农民,我局已经安排2023年入围培训机构到各村社区,组织被征地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失地农民就业方面。目前墨江县就业工作坚持转移就业与就近就地就业并重,人社部门积极搭建就业平台。2023年以来累计收集县内外就业岗位2万元余个,组织开展招聘会74场次,在“墨江人社”发布就业岗位推荐书20余期。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每月25日墨江退管中心一楼组织开展月度招聘会,求职者可以通过“墨江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信息,参加月度招聘会实现就业。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

2019年,为完善我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9155号)要求,我县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墨政办发〔2019〕136号)。2022年,为进一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办〔2022〕21 号) ,制定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云人社办〔2022〕21 号)明确规定:一是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2009年1月1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征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或等于0.3的年满16周岁以上户籍在册家庭成员,对于被征地时未满16周岁的先建立台账,待其符合参保条件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被征地农民应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参保缴费补助。三是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年缴费后,每年可享受1次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可享受1500元缴费补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可享受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 30%的缴费补助。四是本实施方案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同步实施。以往规定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截至目前,l累计已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4543人次享受缴费补助,其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4246人次2218.58 万元;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5人次3.98 万元。如果您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条件,建议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享受更高标准缴费补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更高标准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养老无忧。

感谢您对我县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依法受理人社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服务等业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永兴,联系电话:0879-423772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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