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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拟二次安置人员的公示
2025-05-22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1/20250522-00001 公开目录: 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5-05-2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安置人员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再次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进行二次安置,同一人员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拟同意3家单位3名就业困难人员二次聘用为城镇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22日起至5月29日止。请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79-4232659)。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二次安置人员名单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拟聘用单位岗位名称拟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1普晓琴532723******2420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辅助人员2025.06.01-2028.05.31
2封向丽532723******2122大龄失业人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辅助人员2025.06.01-2028.05.31
3白梅532723******002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国共产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员会统战部后勤人员2025.06.01-2028.05.31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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