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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2025-10-2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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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20071010100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主任、局长的任免。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5)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1.县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3.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4.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和民族事务委员会;5.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6.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7.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8.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9.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5人(离休1人,退休3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也是我县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重要回信精神,紧跟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紧贴全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墨江实践的现实需求,紧紧依靠全体代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履行人大职能,圆满完成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墨江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我们紧扣墨江发展大局、大势,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县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谋划,在大事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依法履职。全年共召开常委会8次、主任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调研15次,组织视察3次、专项督察5次,作出决议决定24项,补选市人大代表1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9名,对4家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交办代表意见建议112件,各方面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县委有要求、人大有行动出成效”已成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鲜明特征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以新思想定向领航,以新坐标凝心聚力,以新使命激励奋斗,矢志不渝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我们始终牢记领袖嘱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持续感悟思想伟力,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不断汲取奋进动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到普洱监狱参加警示教育,通过学习研讨、举办读书班、讲授纪律党课等方式,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落地见效,以严明的纪律护航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执行县委领导制度从严从实。我们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做到思想上自觉、政治上清醒、纪律上严明、行动上坚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初向县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做到整体工作自觉请示、重要工作主动报告、阶段工作及时汇报,全年向县委及县委主要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18次,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奏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得以顺利实现。 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我们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制定年度计划、确定重要议题、调配人大资源,以人大视角跟进县委决策,运用人大方式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采取人大办法解决实际问题,在大事要事上担当尽责。严格落实常委会班子成员挂钩乡(镇)、联系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制度,积极参与县委抓经济指标、耕地占补平衡、城市更新、拆迁安置、节庆活动等中心工作,以“我献策”、“我行动”、“我监督”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地见效,真正做到县委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强监督促发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已成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墨江实践的重要手段 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县委工作重心、突出人大工作重点、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综合运用宪法法律赋予的人大监督权,全方位、多角度履职尽责,发挥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墨江实践中展现人大担当。 尽职尽责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最鲜明特征,深入调研经济运行、政策落实情况,支持政府落实“两重”、“两新”政策,常态开展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监督,有效助推经济持续向好,使全县经济发展韧性更强、活力更足、质量更高。围绕重大政策、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县委经济工作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围绕预算、决算审查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报告,强化预算约束,提升预算管理。围绕绿色低碳产业进行监督,听取光伏产业情况报告,推动清洁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围绕管好用好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围绕民营企业发展进行监督,听取全县民营经济工作情况报告,助推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围绕政府债务管理进行监督,听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率。围绕构建监督闭环,听取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报告,对2023年度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助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聚焦聚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人大工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紧扣“农业强”,围绕守住耕地红线,依托人大监督优势,集中对高标准农田、耕地占补平衡、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等涉农领域开展专项督察5轮、反馈问题83个,助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紧扣“农村美”,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文旅融合发展,开展对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融合示范园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助力农村移风易俗、环境美化、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紧扣“农民富”,围绕农民持续增收、补齐发展短板,专项督察烤烟生产、农村公路5轮、反馈问题78个,听取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报告,集中对中老铁路沿线墨江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开展视察,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建言献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扛牢扛实守护绿水青山。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监督,听取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集中对联珠河道治理、新安铅锌尾矿库环境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视察,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蓝天白云、空气清新、山清水秀成为墨江标配。 用心用情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着力点,集中对政府2024年10件惠民实事、县城征地拆迁农户安置情况进行视察,听取老旧小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报告,助推民族学校分离办学、农村供水保障巩固提升、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一批惠民利民、贴心暖心的实事,有力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成色更足。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0余件次,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努力绘就一幅“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精彩画卷。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立良法促善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已成为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保障 常委会始终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夯实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根基,助推平安墨江、法治墨江建设。 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积极深化“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探索,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墨江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联珠河保护管理条例、墨江紫米种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密切对上沟通对下联系,强化基层立法点示范引领,组织召开物业管理条例、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等法律法规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映各方关切,完善立法监督项目共同推进、突出问题共同解决、代表作用共同发挥的县域人大联动机制,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19人次,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依托法治力量推动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根基。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退役军人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退役军人权益、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强化任后监督,开展民政、人社、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国家意识、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 始终笃行司法为民。坚持公正司法,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组织代表旁听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件庭审、联合调研、见证执行等50余人次,监督司法案件公平公正裁决,不断增强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人民法庭调研,助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平安墨江、法治墨江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搭平台促履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已成为人大解难题、惠民生、促发展的生动写照 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建设的巩固和提升。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基层这个独特优势,常委会向全县1000余名代表发出“五个一”“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倡议,号召全县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秉承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投身到乡村振兴这一伟大事业中。坚持“百名代表联系百家企业”制度,探索“企业讲出问题、代表提出建议、政府解决问题、人大监督落实”的工作流程,不断增强工作质效。持续开展人大代表深入选区进行述职评议,真正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广泛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典型事例,充分展现代表履职风采,持续擦亮“代表行动”这张“金名片”。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效和实效。围绕“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举办代表培训,拓宽和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集中向全国、全省、全市人代会提出代表建议案27件,为加快推动墨江高质量发展,讲好墨江故事、发出墨江声音奠定基础。用足用好100万元人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投入少、发挥作用大、事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9件,5件常委会重点督办件全部完成,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专项视察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112件代表建议全部完成,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围绕代表主体地位作用发挥,深入推进“三联系”工作机制,全年邀请23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深化五级人大代表协同履职,组织各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项座谈等活动200余人次,参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会议和活动70余人次,构建起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深入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选派代表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内蒙古大学、广西大学等履职培训15人次,组织代表到江城、澜沧、孟连等县(区)学习乡村振兴28人次,对口接待省内外各级人大调研考察学习25场次。坚持建管用并举,拓展和深化全县15个代表联络站、169个代表联络室提升工程,创建市级示范点1个、县级示范点7个,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推动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聚民智、更得民心。强化信息赋能,发挥“数字人大”平台作用,实现职权行使数字加力、建议办理数字提速、会议审议数字增效。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抓队伍固根本,“忠诚、干净、担当”已成为人大“四个机关”建设的立身之本 常委会始终坚持练内功、强根基,持续加强政治、思想、组织、制度、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推进制度机制改革创新。紧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的契机,加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全年开展“人大讲堂”8期,精塑“忠诚、担当、正大”特质和“敬业、勤业、精业”风尚。紧扣全县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入研究人大履职新时代新特点,修订完善常委会工作规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效。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紧扣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主动与省市人大沟通联系,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实干兴普当先锋”联合主题党日,切实传承革命精神、增进友谊感情、凝聚奋进力量。成功承办全市首届人大系统职工运动会,增强与兄弟县(区)人大交流,凝聚人大共识。积极发挥人大阵地优势,持续加大宣传,被省市等媒体采用稿件17篇,向代表赠送《墨江人大》300余份,努力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好声音。 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紧扣“责任链”压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开展机关干部荣誉退休3次7人,不断增强人大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坚持“四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厚植人大议事根基,以高质量审议意见、工作建议,助力破解发展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落实联乡包村制度,协调各类项目资金60余万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选派骨干力量到雅邑镇座细村、南谷村驻村,全员下沉助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765113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1137.79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98493.77元,下降23.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98493.77元,下降23.10%。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减少、人员退休减少、控制资金使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7651137.79元。其中:基本支出6986780.05元,占总支出的91.32%;项目支出664357.74元,占总支出的8.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98493.77元,下降23.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78477.59元,下降25.40%;项目支出增加79983.81元,增长13.69%;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减少、人员退休减少、控制资金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86780.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85101.27 元,占基本支出的89.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1678.78元,占基本支出的10.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4357.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为: 1.2023年市人大代表活动专项经费79500.00元,主要用于市代表活动的开展,多渠道了解民情,认真听取群众呼声,积极收集群众意见,为政府的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广泛、真实的信息; 2.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69146.00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保障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3.县人大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专项经费267210.00元,主要用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 4.公益性岗位补贴65261.74元;主要用于公益岗性岗位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5.2024年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86000.00元,主要用于市代表活动的开展,认真听取群众呼声,积极收集群众意见,为政府的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广泛、真实的信息; 6.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经费88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氛围; 7.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11日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8844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提升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1137.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298493.77元,下降23.1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2173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8%,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项目资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5266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未纳入年初预算的职业年金项目,支付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412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完成年初预算的92.5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884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41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2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6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351.00元,下降1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6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07%,完成年初预算的98.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649.00元,增长4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6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9649.00元,增长48.2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96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351.00元,下降18.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96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000元,下降3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649.00元,增长48.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296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行成本控制、节约开支,合理使用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调研、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今年乡村振兴、调研、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1678.78元,比上年减少441657.89元,下降38.63%,主要原因是严格履行节约开支,控制资金使用,减少办公、车辆运行、差旅、会议、培训、水电、邮电等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车辆运行、差旅、会议、培训、水电、邮电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774279.01元,其中,流动资产1896.89元,固定资产772382.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570.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544.17元,流动资产减少了870.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1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12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12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071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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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墨江县人大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9101134941.xlsx】 附件【2.墨江县人大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9101134941.xls】 附件【4.墨江县人大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表2025102910113494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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