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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报告
2025-10-2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7/20251028-00001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28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文  号:

县审计局:

依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审计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通知》(墨审通〔2025〕2号)精神,以及《审计报告》(墨审报〔2025〕1号)、《审计决定书》(墨审决〔2025〕1号)要求,现将具体整改措施作如下汇报:

一、整改总体情况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审计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对审计发现的11项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整改时限,逐项督促落实。截至2025年10月23日,已整改10项,正在整改1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问题1: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9641902.50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到位中央资金56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701797.50元,应付未付项目资金4898202.5元,支出进度为12.53%。

整改措施: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4〕3号)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墨财农〔2024〕14号)文件精神,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下达资金5600000元,主要用于物化投入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及项目区技术服务补助三个方面。经核算,项目实际投入资金4842129.50元,结余757870.50元。其中:采购种子、复合肥、缓释肥等物资支出4065332元,结余125668元;开展无人机病虫害统防统控机耕机播等社会化服务支出593651.50元,结余454348.50元;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实地测产等技术服务支出183146元,结余177854元。我单位积极对接县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但因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困难,需由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故未予审批。为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经多次沟通协调后,项目单位分别于2025年1月(墨农科请〔2025〕13号)、2025年5月(墨农科请〔2025〕47号)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支付申请,截至2025年5月16日支付2237000元,2025年8月再次发函(墨农科函〔2025〕102号)申请剩余资金。截至目前,累计支付项目资金2938797.50元,剩余1903332元待拨付,项目支出进度达60.69%。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墨江县2024年玉米生物育种产业化种植项目到位中央资金3375000元、省级资金3375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2006300元,应付未付项目资金4743700元,支出进度为29.72%。主要原因在于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困难,不能按时支付资金,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整改措施: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墨财农〔2024〕44号)要求,下达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央资金3375000元;依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墨财农〔2024〕48号),下达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省级资金1125000元;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玉米新品种产业化示范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4〕66号)要求,下达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省级资金2250000元。该项目累计下达资金6750000元,主要用于物化补助、无人机农化服务补助及技术服务补助。项目实际投入资金6483350元,结余资金266650元。其中:采购玉米种子及控释肥等物化补助支出5360220元,结余49780元;实施无人机农化服务支出560000元,结余140000元;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及制作标识牌等技术服务支出563130元,结余76870元。

我单位多次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对接,申请支付相关项目资金,均因县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存在困难,须由县委、县政府统筹拨付而未获支付。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经多次口头请示汇报后,本单位分别于2025年1月(墨农科请〔2025〕11号)、2025年3月(墨农科请〔2025〕28号、墨农科请〔2025〕38号)、2025年5月(墨农科请〔2025〕46号)向县人民政府行文申请支付项目资金。2025年4月14日支付237000元,5月16日支付763000元。2025年8月,本单位再次致函县财政局(墨农科函〔2025〕102号)申请支付剩余项目资金。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支付资金3006300元,应付未付资金3477050元,项目实际支出进度为46.37%。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二)预算编制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2:项目支出未按规定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

县农科局2024办理政府采购项目34个涉及合同金32443129元均未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措施:我局已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鉴于本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于2023年末完成,预算编制阶段仅可安排公用经费预算内采购事项(如办公设备类)。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于2024年度分批下达,受跨年度预算编制时限要求及专项资金下达时间不可预见性制约,2023年末无法提前列支本年度需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因此未能纳入年初采购计划。此类项目须待专项资金指标正式下达、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同步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凡涉及政府采购的本单位中央及省级项目资金,均严格履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三)预算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3:挤占专项资金48939.70元。

2024年2月29日35#,县农科局用2023年预制菜产业创新研究中心日常运转经费支付局机关办公经费48939.70元,其中:预付局机关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通信服务费26400元、支付局机关办公用品22539.70元。

整改措施:我单位已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原渠道全额退回专项资金并缴入国库。在今后工作中,本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和财政制度约束,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行为;确保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预算资金。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问题4:增发国债资金应缴未缴利息收入33934.92元。

墨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账户自2024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1日取得增发国债资金利息收入33934.92元,墨江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其及时缴入国库。

整改措施:经核实,墨江县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将应缴未缴利息收入款项人民币33934.92元全额缴入国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问题5:墨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用虚假的报账材料套取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行动技术培训餐费14580元

(1)2024年12月31日95#凭证支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行动新抚镇技术培训餐费15000元,报账材料显示培训共举办三次,一是于2024年7月24日在新抚镇新塘村委会、新塘村水箐组举办培训,支付培训费5040元;二是2024年7月25日在新抚镇白沙村委会、白沙村盐水箐组举办培训,支付培训费5040元;三是7月26日在新抚镇京平村委会、京平村忙店组开展培训,支付培训费4920元。经审计组电话抽查:7月26日培训名册中6名参训人员表示已参加培训,7月24日培训名册中的6名参训人员和7月25日培训名册中的10名参训人员均表示未参加过培训,涉及虚造培训名册套取培训费10080元。

(2)2024年12月31日95#凭证支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行动孟弄乡培训餐费9500元,报账材料显示培训天数为一天,支付上午餐费4500元,支付下午餐费5000元。经调查了解,培训于当日下午举行,上午未举行培训,下午实际发生用餐费用5000元。

整改措施: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墨财农〔2024〕44号)、《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墨财农〔2024〕48号)及《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玉米新品种产业化示范资金的通知》(普财农〔2024〕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累计下达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单产提升项目资金人民币6750000元,专项用于物化补助、无人机农化服务补助及技术服务补助。计划在项目区10个乡镇组织开展技术培训4000人次,投入资金200000元;实施现场观摩培训11期,投入资金7万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据各乡镇承担的单产提升面积任务,科学分配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培训人员规模及相应资金,并明确要求各乡镇立足生产实际,以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种植农户为培训对象,采取室内集中理论授课、实地操作指导与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务必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技术培训、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现场观摩培训。其中,新抚镇承担技术培训600人次(资金3万元)、现场观摩培训1期(资金0.5万元);孟弄乡承担技术培训600人次(资金3万元)、现场观摩培训1期(资金0.5万元)。

培训任务结束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收集项目涉及乡镇提交的培训通知、实施方案、参训人员名册、现场影像资料、合规票据、费用清单及培训总结等报账凭证。鉴于上述材料已由乡镇初审,并经相关行政村、乡镇农服中心及乡镇人民政府逐级核验盖章确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在材料归集过程中未发现虚假报账问题,遂按程序移交局财务室审核支付。

接到县审计组反馈新抚镇涉嫌虚造培训名册套取培训费10080元、孟弄乡涉嫌虚造培训名册套取培训费4500元的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新抚镇、孟弄乡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及资金支付流程进行逐项核查。经反复核实,确认上述资金支付不符合项目管理规定,随即责成新抚镇、孟弄乡限期退回涉及资金。2025年4月24日,新抚镇将人民币10080元全额上缴县级国库;2025年6月4日,孟弄乡将人民币4500元全额上缴县级国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问题6:超范围发放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6300元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徐某某2022年度领取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二类2100元,根据2021年10月墨江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会议纪要徐某某工作岗位已调整到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管理股。2022年已不专职在农产品检验检测岗位上工作,不能领取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白某某2022年、2023年度领取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二类4200元,根据岗位分工2022年至2024年白某某工作岗位是单位的管理岗位,不是专职在农产品检验检测岗位上工作,不能领取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整改措施:墨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徐晓凌同志自2021年10月借调至局项目管理股工作,2022年期间未专职从事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但因工作需要仍参与部分检测任务。经审计指出后,徐晓凌同志于2025年4月22日将2022年度违规领取的二类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2100元全额退回,由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统一上缴县级财政国库;墨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白建荣同志,因该站未单独制定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专项管理制度,且其本人系管理岗位人员而非专职检验检测岗位人员,不符合津贴领取条件。经审计指出后,白建荣同志于2025年4月22日将2022年、2023年度违规领取的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4200元全额退回,由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统一上缴县级财政国库。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问题7:支出依据不充分7918.60元

县农科局2024年度存在报账资料无明细清单、无出差文件等情况。2024年11月支付局机关搬运费4000元,只有发票,无相关明细材料。2024年12月支付农环站搬运费1800元,只有发票,无相关明细材料。2024年12月支付李某、王某等6人报销差旅费无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等证明材料,报销差旅费合计2118.60元。

整改措施:根据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单位组织开展了逐项自查,并进行了查漏补缺工作。具体补齐了2024年11月支付局机关搬运费4000元、2024年12月支付农环站搬运费1800元的相关材料(包括图片、说明等),以及2024年12月支付李发兴、王金勇报销差旅费2118.60元的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等。今后,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报销工作的严格管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①2024年末资产台账反映有空调4台,经核实有空调6台。

整改措施:未入账的2台空调已移至畜牧两站会议室,但经维修师傅拆卸检测后不能正常使用,已损坏,经请示县机关事务中心作报废处理(墨事务发〔2025〕51号)。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②2024年末资产台账登记入账的种子站仓库、晒场等固定资产,已被县人民政府征用。

整改措施: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报县机关事务中心批复(墨事务发〔2025〕52号),已完成资产核销处置。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③2024年末资产台账反映的执法大队学员食堂、办公楼、仓库等固定资产已被县人民政府征用。

整改措施: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报县机关事务中心批复(墨事务发〔2025〕52号),已完成资产核销处置。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④经审计组现场盘点,动物疫控中心立式冰柜3台,卧式冰柜3台,实验室冰柜1台未登记入账。

整改措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式冰柜3台,卧式冰柜3台,经逐台通电测试不能正常使用,已申请报废;实验室冰柜1台不能正常使用,已达到报废年限,不再做入账处理。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后已作报废处理(墨事务发〔2025〕51号)。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⑤墨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于2012测土配方施肥触摸屏电脑系统项目采购的红外触摸屏一体机6套,二代身份证阅读器6台,采购金额38610元未登记入账。

整改措施:单位于2012年采购6套测土配方施肥红外触摸屏一体机(含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触摸屏一体机到位时,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软件尚未开发(技术服务单位为昆明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安装调试使用后发现,墨江县域耕地各地块间肥力差异大,系统里的数据只代表某一采样地块的肥力情况,不能完整、准确反映全县各地块土壤肥力情况,使用时可能会给部分农户造成损失,触摸屏一体机操作使用较繁琐,不便于广大农户使用,且对固定资产规范管理认识不到位,造成6套触摸屏一体机未入固定资产的情况。考虑到6套触摸屏一体机系统数据滞后,已不能满足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不再作入账处理。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后作报废处理(墨事务发〔2025〕51号)。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2)未及时清理固定资产618250元

15个乡镇畜牧工作站、农经站已下划各乡镇管理,截至2025年3月7日,相关183项资产还登记在农科局账面上,账面价值618250元。

整改措施:经核实以上183项资产已不能正常使用,无维修价值。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后作报废处理(墨事务发〔2025〕51号)。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3)固定资产闲置

①经核实截至2025年3月动物疫控中心仓库中闲置存放,有立式冰柜7台,卧式冰柜8台,损坏2台,未启用1台。

整改措施:

立式冰柜7台已入账4台,未入账3台一是固定资产在册4台,经逐台通电测试,其中2台(资产编号为:ZY2014000022、ZY2014000023)完全不能使用,每台原值7966.50元,累计折旧7473.00元,净值493.50元(经咨询县机关事务中心,因为净值不为0,待下一批次报损);另外2台(资产编号为:ZY2014000020、ZY2014000021)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墨事务发〔2025〕52号)划拨至景星镇、龙潭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使用。二是未登记入账的3台,经通电测试后已不能正常使用,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后已作报废处理(墨事务发〔2025〕51号);

卧式冰柜8台其中:已入账4台,未入账4台是固定资产在册4台。经逐台通电测试可以使用1台(资产编号:ZY2014000018)疫控中心备用;未启用1台(资产编号:AY2014000015),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后(墨事务发〔2025〕52号)划拨至团田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使用。另外2台(资产编号为:ZY2014000016、ZY2014000017)完全不能使用,每台原值3434.00元,累计折旧3229.54元,净值200.46元(经咨询县机关事务中心,因为净值不为0,待下一批次报损);二是未登记入账的4台,经通电测试后已不能正常使用,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后已作报废处理(墨事务发〔2025〕51号),但在资产处置申请表里归并到立式冰柜里。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②墨江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测土配方施肥触摸屏电脑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措施:单位于2012年采购6套测土配方施肥红外触摸屏一体机(含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触摸屏一体机到位时,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软件尚未开发(技术服务单位为昆明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安装调试使用后发现,墨江县域耕地各地块间肥力差异大,系统里的数据只代表某一采样地块的肥力情况,不能完整、准确反映全县各地块土壤肥力情况,使用时可能会给部分农户造成损失,触摸屏一体机操作使用较繁琐,不便于广大农户使用,且对固定资产规范管理认识不到位,造成6套触摸屏一体机未入固定资产的情况。考虑到6套触摸屏一体机系统数据滞后,已不能满足全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不再入账,经请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复后(墨事务发〔2025〕51号)已作报废处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4)超资产配置标准配置单位购置固定资产

经审计组现场核实,墨江县农科局局长室、副局长室、办公室安装6台空调。

整改措施:我单位已对局长室、副局长室、办公室安装6台空调做重新分配使用,尽可能发挥更大效益。迁移到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会议室3台,执法大队会议室1台,畜牧三站会议室2台(因设备老化,搬动后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问题9:防疫物资和应急物资管理混乱,物资账实不符,过期物资未及时报废

经现场监盘疫苗、防疫物资和应急物资,发现部分物资已经到期未及时清理如:牛败血症物资未出入库管理;碘伏库存已经过期560瓶,稀戊二醛已经到期3件,未及时清理;部分物资账面数与实际库存不一致,如:注射针头12*15账面数356盒,实际库存760盒,相差404盒;注射针头12*20账面数2786盒,实际库存3400盒,相差620盒,生理盐水账面数339盒,实际库存500盒,相差161盒。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清查防疫及应急物资库存。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人对现有防疫及应急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依法依规处置过期物资,规范台账登记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二是修订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与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正式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制度〉〈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的通知》(墨农科请发〔2025〕17号),并严格贯彻执行。明确要求实行专人专管、定向发放、及时调配的工作机制,规范建立物资管理台账,确保账实一致,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五)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10:未及时修订和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农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中关于公务接待、差旅费的规定还在沿用2014年、2015年县级的相关规定,未及时按照2023年印发的公务接待、差旅费的相关规定及时修订。

整改措施:目前已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理论学习制度》《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公文运转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动态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同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单位经济活动调整及管理要求变化,持续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从严抓好执行落实。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2)经现场谈话调查,县农科局未按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2024年2月35#购置的22539.70元办公用品履行出、入库台账登记管理。

整改措施:局办公室对单位购置的办公用品按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已形成出、入台账登记规范管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3)未执行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工作制度。

整改措施:我单位已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截至报告日,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已完成。经我单位2025年7月16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按规定请示县机关事务中心,对单位使用年限达6年以上、经专业鉴定确认无法正常使用且无维修价值的资产,履行报废处置程序。确保实现资产账实相符,对闲置资产按规定予以盘活利用,最大限度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4)对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人员动态调整不到位,对享受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没有及时调整或取消,临时参加上述工作的人员,没有根据实际接触工作享受相应类别的津贴。

整改措施:享受有毒有害保健津贴部门已制定完善单位有毒有害保险津贴发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六)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方面发现的问题

问题11: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项目下达后,无法按批复内容实施,结合资金财政统筹使用1231241.2元。

墨江县2023—2024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前期申报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仅作风新平恒诚糖业有限公司转报的《关于给予协调普洱市墨江县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的请示》(新恒诚字〔2021〕060)就向上级申报项目。因申报面积过大,上级下达项目资金1640900元,实际完成全部项目只需兑付资金409658.80元,造成项目资金结余1231241.20元被财政统筹使用。具体情况为:1.健康种苗和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只需实施426.53亩,申报3100亩。2.推进保根墒管理技术推广只需实施1121.20亩,申报2000亩。3.分布式机械收获只需实施1559吨,申报2100吨。

整改措施:我单位实施的2023—2024年榨季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申报项目资金规模较大,实际补助资金额度较小的情况客观存在,结余资金已按规定由财政收回,未对国家、社会及个人利益造成任何损失。在2025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加强了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结合实际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按照《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执行,绩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管理,积极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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