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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10-2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7/20251029-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2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2200732801000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乡村振兴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乡村振兴政策研究等。

2.拟定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乡村振兴、产业扶持、企业帮扶等工作。

4.执行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资金使用分配,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组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5.指导开展全县产业扶持,脱贫人口贴息贷款、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6.负责全县“双绑”日常工作,联系定点帮扶工作和东西部协作工作。

7.负责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乡村振兴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研究制定县乡村振兴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8.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帮扶工作,负责中央、国家和省、市、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墨部队定点帮扶联系、协调工作,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开发指导股、督查考评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社会乡村振兴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0人(本单位于20243月划转合并至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我单位根据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于202411月划出公务用车2辆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局始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大力推行“三法三化”要求,围绕“三落实一巩固”指标内容,紧盯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苦干实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取得新成绩。

1.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指挥体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县、乡(镇)两级成立指挥部,村(社区)级建立工作站。坚持挂片联乡(镇)制度,县委书记等32名县处级领导担任挂联乡镇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实行组长负责、请示汇报、督促检查三项机制,深入乡(镇)开展工作,进村入户走访,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一线。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及时研究上级决策部署、推进工作。2024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9次、政府常务会议17次、指挥部调度会14次,持续用力、加压奋进、全面补短,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坚决防止工作出现松劲跑偏、“翻篇”思想,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行业帮扶。明确任务清单,紧扣“三落实一巩固”指标,制定方案,明细工作目标、内容、时限等,进一步压实各行业主责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级各行业帮扶单位明确分管领导、专人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夯实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强化日常调度,围绕任务清单各项目标任务,关键节点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痛点、难点,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驻村管理。全面压实驻村责任,坚持因村派人、尽锐出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台办、省专用通信局(12月调整为省数据局)、玉溪师范学院等124个单位(中央单位1个、省级3个、市级33个、县级87个)定点帮扶144个脱贫村,共派出驻村工作队144支、驻村干部432人,实现脱贫村县级领导联系包保、单位定点帮扶全覆盖。采取线上线下结合、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2期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集中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提升能力。关心关爱激励队伍,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由派出单位为驻村工作队员安排健康体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解决大家后顾之忧。市、县级帮扶单位投入和帮助引进各类帮扶资金6971.9万元,购买和帮助销售定点地区农副产品1736.45万元。

2.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全面落实各类政策。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等各项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县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9640人,其中,脱贫户10371人、监测户1602人。落实“奖、贷、助、补、减”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资金5939.07万元。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门诊就诊、住院等240902人次,报销金额13097.12万元,其中,住院病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7%;享受医疗救助56511人次,报销2301.75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1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124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56处,投入资金197万元,惠及50012人。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工作,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61227541人保障金10506.87万元;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07306人保障金192.61万元;纳入城乡特困供养2410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61人,农村特困供养2349人),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保障的有173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有7609人,享受高龄津贴的有8859人,实施临时救助368人。省级重点帮扶县扶持得到强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协调上海市委、市政府选派干部人才对墨江县开展“组团式”帮扶。从上海市金山中学等6所学校选派20名骨干教师组成教育人才帮扶团队,入驻墨江县第一中学开展教育帮扶;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等3所医院选派10名医疗人才组成帮扶团队,入驻墨江县人民医院开展医疗帮扶,全面为墨江县教育、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二是着力抓实群众增收措施。聚焦农村居民特别是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围绕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发展乡村旅游、提升劳动力技能、促进就近就地就业、盘活资产、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力度,细化1339条具体措施,推动各类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持续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全年开展各类培训36428人,完成任务数12400人的293.77%;全县就业帮扶车间在册24家,共吸纳劳动力就业189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监测劳动力285人,易地搬迁劳动力79人;省外务工人员符合发放跨省一次性交通补助5221人,发放5002500.2万元,兑付率95.81%。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学生2680人,发放补助资金586.3万元;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学生2831人,发放补助资金614.15万元。完成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8777个,实现乡村公益性岗位及脱贫劳动力数量稳中有升;通过“832平台”、电子商务等渠道,消费帮扶销售脱贫地区、脱贫人口农副产品4047.55万元,比上年增长1.13%

三是着力持续做好金融帮扶。加大金融帮扶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进一步稳步扩大放贷规模,确保做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发放、精准使用、精准管理”,新增小额信贷规模8471.2万元,与上年同期贷款相比增长2.82%。发放富民贷金额12067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发展生产资金需求。

3.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抓实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质量。坚持“百年树人”教育大计,完成县第二幼儿园建设并开班办学,加快推进“一村一幼”项目建设,县第二小学建成并投入使用,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全力补齐教育短板,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确保辍学儿童“动态清零”。全面落实健康帮扶政策措施,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建成运行,分院建成开业,全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进程,全县乡村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总目标,健全完善农村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开展常态化住房“回头看”工作,确保农村危房动态清零。持续抓实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工程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形成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守住农村供水底线。

二是全面抓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任务底线。全力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按照“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联系排查、部门筛查预警”3种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对确实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严格按照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对风险点消除,收入持续稳定的监测对象,严格按照“怎么进、怎么出”的程序要求,做好风险消除标注工作,把有返贫致贫风险的7882517人纳入监测,对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的209701人及时退出。全县累计消除风险25368708人,未消除风险的16235038人均已全面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对脱贫户及监测户针对性制定“一户一策”增收措施,落实到户帮扶措施户均达11.65个,确保帮扶措施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全面抓实产业联农带农促增收。优化产业结构,认真做好“精品土特产”文章,巩固壮大粮食、茶叶、烤烟等优势产业,大力推进数字花卉、生物药业等新兴产业。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全县引进或本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家,进一步调整优化联农带农主体,全县共绑定企业100个,绑定合作社309个,绑定农户50888户,其中,脱贫户22435户,“三类人员”3038户,其他农户25415户,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机衔接。着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党支部+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认定农村致富带头人542人,不断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3568.1万元,经营性收入达3045.27万元,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85.35%166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平均每村达18.35万元。

四是全面抓实就业帮扶促稳岗。持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发挥村级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作用,全力做好就业岗位推荐,突出转移就业和就近就地就业,盯牢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开展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实现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目标。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7983人,省外转移就业14559人,省内市外转移就业26267人,市内县外转移就业19665人,县内转移就业67492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43490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8439人,省内市外转移就业9682人,市内县外转移就业4684人,县内转移就业20685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年人均务工时长为9.71个月以上,人均工资收入3000元。围绕全县重点产业链,完善政策和服务集成,进行精准匹配,采取“企业+订单+培训+就业”模式,开展“定制式”、“菜单式”技能培训。共开展各类培训36428人次(脱贫劳动力25524人次),其中技能培训11862人次(脱贫劳动力7371次),人社部门补贴性培训3397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补贴性技能培训3331人。持续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咖啡、茶叶、康养、创业培训等内容,重点打造“哈尼厨艺人”、“金马农机手”、“哈尼美绣娘”3个劳务品牌。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初中毕业、高中毕业学生人数1635人,新增“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96.2%。“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764人,实现稳定就业711人,稳定就业率为93.06%

五是全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全县搬迁规模595925830人,其中,有70个集中安置点,安置254510850人。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个,吸纳当地群众务工384人(其中吸纳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务工80人),发放劳务报酬347.92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21.2万元),开展劳动技能培训384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群众85人)。实现农户就地就近务工,拓展拓宽群众收入来源。加强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持搬迁劳动力就业总体稳定,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县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1323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9107人,参加各类培训4402人次,乡村公益岗性岗位安置1180人次,易地搬迁有劳动力家庭实现均有1人以上就业。

六是全面抓实资金项目管理。按程序开展确权登记移交管护,全县登记扶贫(帮扶)资产95301个,资产原值520875.3万元,其中,公益性资产5677个,资产原值311683.5万元;经营性资产104个,资产原值15732.01万元;到户类资产89520个,资产原值193459.79万元,确权率为100%。严格落实《“四个一批”推动帮扶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要求,104个帮扶产业项目中,纳入“巩固一批”92个、“盘活一批”7个、“调整一批”5个的要求进行管理。上级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19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5079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116万元。实施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雨露计划、乡村公益岗位)等项目40个,投入产业发展项目3015908.8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10156.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5752.65万元,项目总体进度达到99.64%;完成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支付24611.42万元,支出率97.68%,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14707.64万元,支出率97.54%,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9903.78万元,支出率97.9%。下达(中央、省、市、县)惠民补贴资金37675.96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35195万元。

七是全面抓实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提升。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2050座,公厕改建完成15座。全县1753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已覆盖1577个,覆盖率89.96%;通过收集转运,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14个乡(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6个乡(镇)。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2个行政村,完成97个行政村。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抓党建促乡村治理水平,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精细治理、精准化服务水平。

八是全面抓实问题整改动态清零。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级反馈普洱市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情况的通知》,共反馈墨江县4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对照中央、省级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梳理34个具体问题,制定72条整改措施,一体推动整改落实,3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4.巩固成效情况

一是不断缩小群众收入差距。以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为主线,不断狠抓政策、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墨江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57元,同比增长7.9%,增速排全市第1位,较全省水平高1.1个百分点、较全国水平高1.3个百分点。

二是不断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个(雅邑镇),完成绿化面积3470平方米、植树1280株,投入资金19.76万元。建成省级绿美村庄项目2个(联珠镇碧溪村曼海组和雅邑镇坝利村坝利组),绿化面积27602.5平方米、植树1767株,投入资金104.998万元。建成市县级绿美村庄189个,绿化面积128881平方米、植树15081株,投入资金178.83万元。

三是全面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为引领,以打造“基础型”、“提升型”、“示范型”三类村庄为目标,以“拆、清、改、绿、管”五字方针为抓手,坚持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示范村、整治提升村建设,完成“基础型”736个、“提升型”451个、“示范型”66个。着力提升抓党建促乡村治理水平,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规民约,推广“红黑榜”等措施,把抓典型、树典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牢抓实,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2,167,068.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67,068.32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59,075.97元,下降9.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59,075.97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通知》〔2024-01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转隶的通知》墨人社发〔202426号要求将所有人员转隶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2,167,068.32元。其中:基本支出965,569.03元,占总支出的4.36%;项目支出21,201,499.29元,占总支出的95.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59,075.97元,下降9.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36,078.81元,下降65.54%;项目支出增减少422,997.16元,下降1.96%;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通知》〔2024-01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转隶的通知》墨人社发〔202426号要求将所有人员转隶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5,569.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4,778.53元,占基本支出的8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790.50元,占基本支出的16.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201,499.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经费98931.78元,用于支付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工作人员工作发生的业务支出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9,440,447.51元,用于支付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

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经费11,611,000.00元,用于支付全县脱贫户、监测户在校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支出。

20235月至2024511日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51,120.00元,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67,068.3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259,075.97元,下降9.25%,完成年初预算的91.37%。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通知》〔2024-01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转隶的通知》墨人社发〔202426号要求将所有人员转隶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99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完成年初预算的36.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89,064.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4,708.96元,失业保险支出1,222.1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通知》〔2024-01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转隶的通知》墨人社发〔202426号要求将所有人员转隶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09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完成年初预算的31.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111.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908.63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支出12,078.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通知》〔2024-01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转隶的通知》墨人社发〔202426号要求将所有人员转隶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1,890,28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5%完成年初预算的93.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9,900.00元(其中:基本工资187,568.00元、津贴补贴147,130.00元、奖金47,186.00元、绩效148,01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7,822.28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57,019.75元,水费支出1,505.9元,电费支出5,922.67元,邮电费支出7,883.46元,福利费支出20,23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552.5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1,7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153,687.51元(生活补助51,120.00元、助学金11,611,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9,440,447.5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通知》〔2024-01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转隶的通知》墨人社发〔202426号要求将所有人员转隶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6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28.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支出49,684.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的通知》〔2024-01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人员转隶的通知》墨人社发〔202426号要求将所有人员转隶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600.00元,决算为43,55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5,315.54元,下降80.1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800.00元,决算为43,55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8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9,511.54元,下降6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804.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05,804.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600.00元,支出决算为43,55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552.50元,下降80.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49,800.00元,决算为43,55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9,8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以前年度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普查、贫困退出迎检工作发生的经费较少,导致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付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511.54元,下降61.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804.0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05,804.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以前年度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普查、贫困退出迎检工作发生的经费较少,导致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付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我单位根据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于202411月划出公务用车2辆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主要用于墨江县脱贫攻坚摘帽指挥部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90.50元,比上年减少92,801.04元,下降36.5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支付以前年度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普查、贫困退出迎检工作发生的经费较多,本年度支付较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慰问支出1,900.00,办公费支出58,087.97元,水费支出1,505.9元,电费支出5,922.67元,邮电费支出7,883.46元,福利费支出20,23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552.5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1,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单位资产总额1,006,192.0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87748.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5,131.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5,13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0732801111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9044608825.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9044608825.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102904460882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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