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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信息
2025-07-0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7/20241104-00001 公开目录: 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0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文  号:

一、机构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

(十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平安建设、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综合检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组织年鉴编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股。协调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协同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和技术推广工作。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对下指导工作。综合协调县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牵头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农村综合改革与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四)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股。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五)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省、市财政下达的和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承担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六)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糖料作物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七)高原特色农业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信息股)。负责拟订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推进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咖啡、中药材等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其他重点产业发展。牵头负责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的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负责推动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招商引资。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八)畜牧兽医与渔业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动物卫生、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指导畜牧业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实施县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

(九)乡村建设促进股。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牵头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组织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十)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股。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援滇项目资金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援滇干部人才的服务、协调、保障和管理有关工作。实施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工作及协同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工作。承担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县级和中央、省级、市级驻墨单位定点帮扶,负责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绩效评价,服务保障省级、市级单位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协调金融帮扶,承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有关工作。协调推动科技、乡村旅游、电商、新能源等帮扶工作。

(十一)保障后扶股。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有关工作。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调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发展。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主责部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评价。

(十二)帮扶与监督检查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开展防范化解返贫风险有关工作。负责起草和完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三)科技股。承担贯彻落实科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科研机构和创新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科技伦理、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制度规范、开展普法宣传。承担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有关工作。承担指导监督科研管理专业机构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安全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规划、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安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等工作协调机制和科技保密、国防动员、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科技报告制度、科研诚信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执行全县基础研究、创新平台、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的规划、政策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组织推动科技资源和大数据开发共享,配合推进国家、省、市级有关平台建设。研究提出重大任务、重大科技项目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支撑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发展。指导有关园区建设,促进金融资本等社会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型企业服务相关工作。提出有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协助省、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外国人来墨江工作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等工作,提出重大科技人才任务布局建议,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研究提出吸引国外高端科技人才的政策建议,推动国际科技人才交流,承担重点科技人才出国(境)培训管理工作。拟定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进落实。组织提出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参与实施“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协调组织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等涉外科技创新有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与大院大校大企有关科技合作交流有关工作。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组织提名工作。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十五)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农办日常工作及事务,筹办县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相关活动。负责“三农”领域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起草等工作,督促协调“三农”重点工作落实。牵头统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三、部门领导

钱俊锋(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渔业发展中心。联系机关党支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支部。联系联珠镇。

杨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上海对口帮扶项目、定点帮扶、常态化帮扶、金融帮扶等工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评价、过渡期内考核评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分管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股、帮扶与监督检查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乡村振兴和渔业发展中心党支部。联系通关镇、龙坝镇。

张福清(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局机关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局长抓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和推荐申报,行政审批、科技、植保植检,统战、民族宗教、宣传思想、精神文明,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含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国防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拥、老干、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各项学习教育活动等工作。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就业帮扶、易地搬迁持续扶持、雨露计划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人事股)、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股、科技股、保障后扶股,植保植检站。协助局长分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支部、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党支部。联系泗南江镇、坝溜镇。

张肆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财务、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畜牧业、兽医业、饲料业、畜禽种业、渔业、畜禽屠宰、动物防疫检疫、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分管财务股、畜牧兽医与渔业股,畜牧工作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局长分管渔业发展中心。联系畜牧兽医党支部。联系龙潭乡、文武镇。

熊宏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和储备、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农业投资、设施农业、乡村产业发展、品牌建设、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等工作。分管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股、高原特色农业与乡村产业发展股(市场与信息股),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联系农经经作植保党支部。联系雅邑镇、那哈乡。

张宇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及事务、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负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关运转日常事务、农业生产目标任务、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档案、信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巡视巡察、综合检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创文创卫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离退休党支部、种子站党支部。联系新安镇、孟弄彝族乡。

李迎东(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黄道琳(党组成员、渔业发展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县渔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渔业科学研究、试验示范及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指导、渔业统计、水生生物防疫检疫等渔业发展工作。

杨强(党组成员、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县粮油作物技术推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业机械化服务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杨浩帆[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协助局长工作。协助分管上海对口帮扶项目,负责对接联系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等工作。协助分管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股。

车立庚(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基础和公共设施的运行和管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种业等工作。分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种子站。联系景星镇、鱼塘镇。

郭浩(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粮油生产、农情信息、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农药经营和监管、肥料监管、植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种业振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农村改革、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治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化服务、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等工作。分管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农村综合改革与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协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团田镇、新抚镇。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联珠镇大坟头24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9-4232851(局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钱俊锋(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