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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那哈乡绿美村庄建设管护办法》 | ||||||||||||||
| 2023-08-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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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背景依据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绿美云南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普洱市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工作要求,持续加强管护那哈乡美丽乡村建设现已建设完成的绿化美化点位,让乡村更加宜居宜美、实现绿美庭院、菜园,努力增强全乡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自豪感。全力夯实全乡绿美乡村建设点位维护,制定全乡绿美绿化村庄建设管护办法。 二、管护办法 (一)管护提升范围 1.2023年新建设完成以及2021年、2022年建设完成的绿美乡村绿化美化点位所涉及的苗木、花草、果树、菜园等,包括入组入户道路两侧的点位、农户房前屋后的果园花园、社房周围等公共区域的点位。 2.村民小组组内公共厕所、农户户厕、公共垃圾池、入组入户道路路面的管护提升,对组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畜禽粪污的治理。 (二)管护提升责任 管护责任划分为乡级责任、村级责任、村民小组责任及群众责任。 三、管护方式 (一)群众自管 充分发挥村民小组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自治自管作用,以“门前五包”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划分公共卫生责任区和设施设备管护责任点,竖立管护责任标牌,做到户户有责、人人参与、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促进、和谐管护。 (二)专人管护 由村委会指导,村民小组实施,每个组根据人口规模,确定1-2 名保洁员,合理利用乡村公岗人员,及时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内容,落实管护责任,按时进行村、组环境卫生打扫,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四、监管方式 成立乡级和村级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城乡绿化美化领导小组,加强对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保障、有监督的农村绿美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实行双组长机制对绿美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强化农村“绿美公路”、“绿美村庄”、“绿美街道”“绿美庭院”等的日常化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mojiang.gov.cn/info/36418/112703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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