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
| 2025-10-30 作者: 点击数: | ||||||||||||||
|
||||||||||||||
|
监督索引号530822009314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定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定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云南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 (6)拟定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定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工作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拟定儿童福利、孤儿及特殊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二是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图。三是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机构数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殡仪管理所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 (4)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殡仪管理所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中心敬老院 3.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1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2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精准救助,织密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一是稳步落实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特困儿童、等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加强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强化兜底保障,健全核查机制,做好需要兜底的人群保障工作,结合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际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确保资金到户到人,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截至2024年12月,全县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951户28161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265户2340人、有城市特困供养人员59户62人、孤儿等困境儿童174人、留守儿童526人、留守老人383人、开展临时救助342户次、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累计审核通过405户1609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13080.5079万元。 (二)聚焦“一老一小”,持续增进老年儿童民生福祉 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益完善。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印发制定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关于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全县60岁以上老人共有61497人,基本信息录入《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积极推进墨江县社会福利院果园山养护院投入运营,设有床位200张,面向全县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按标准收取养老服务费用;建成并持续运营“天溪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和“桑田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积极推进建设孟弄乡、坝溜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通关镇中科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不断夯实硬件基础,养老服务资源逐步丰富。 二是儿童关爱和保护工作更上新台阶。关心关爱农村重点留守儿童,用心育儿童、用情暖童心、用力助成长,强化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在基层服务困境儿童的职能发挥,定期督导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探访、巡访机制落实情况。开展孤儿等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截至11月,有孤儿等困境儿童173人,累计发放孤儿等困境儿童生活费235.8216万元;全县526名“爱心爸爸”“爱心妈妈”结对526名留守儿童开展关爱帮扶行动;积极开展“福彩助学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3学年5人享受助学工程,发放助学工程费5万元。2024年4人年享受助学工程,2024学年第一季度助学工程已发放完成,共计1万元。 三是常态化开展“一老一小”探访工作。认真落实《普洱市民政局关于“一老一小”定期探视巡访工作制度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一老一小”探访制度,由乡(镇)统筹指导,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留守老人定期开展探访,探访内容包含对探访对象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记录、汇总和处理探访对象生活照料、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居住条件等。截至目前,完成2024年第一、二、三季度探访工作,第四季度探访工作正持续开展。 (三)聚焦基层善治,全面开拓社会服务新局面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机制,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及时更新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2023—2025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为民、便民、安民功能,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加强和完善集中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清单》,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长效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强化联珠镇天溪社区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推进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全县乡村著名行动采集审核通过217条,不断提升墨江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新建街路巷的命名工作,对县城区和双龙产业园区新建在建14条道路进行拟命名。常态化与新平县、元江县工作人员联合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和界桩巡查工作。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持续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管理,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和为企业减轻负担。坚持依法规范登记管理,截至12月,全县办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7个、变更登记3个、注销1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65个,其中社会团体4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有效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动,规范整治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全县福利彩票销售网点共50个,1至12月完成电脑彩票销售任务74492132元,完成率119.95%,完成即开票销售任务22167700元,完成率136.27%。 四是积极开展关爱“一老一小”“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等送温暖活动,参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的活动,定期开展赶集天群众关注的民生政策宣讲活动。不断壮大志愿服务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志愿者42人、社会工作者10人,受益人数约1500人,其中:留守儿童、孤儿等105人、看望困难群体、留守老人等520人。 (四)聚焦服务效能,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规范婚姻登记,提升婚姻服务质量。持续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推动婚俗改革,优化婚姻管理,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完成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积极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成功举办墨江县北回归线标志园国家AAAA级景区为新人开展集体婚礼颁证活动。截至10月,我县共办理婚姻登记1372对,其中婚姻登记835对,离婚登记308对,跨区域结婚登记20对,补发结婚证212对,补发离婚证17人次,登记合格率达100%,婚检率达100%。 二是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进安葬设施建设。有效推进《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由行政管理转向法制管理;按照省市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截至11月,累计发放惠民殡葬奖励补助费49人16.9万元,自实施2800元惠民服务套餐以来有11人享受政策。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云南安贤殡葬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殡仪馆延伸服务合作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于2024年9月底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助力殡葬改革步伐。投资1.04亿元启动墨江县碧山泉公墓月牙湾墓区开发项目,共规划建设公墓7190座,2024年计划完成1200个,1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全县形成殡葬公共服务的基础网络。 三是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多部门配合提升流浪乞讨救助服务质量。联合县残联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主动政策宣传,主动数据比对,主动上门服务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开展入户抽查复核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准管理政策落地落实。截止11月,全县共有残疾人12773人,其中: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331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378人,累计共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121.705万元。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引导、劝告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做好后续跟踪救助工作。截至12月9日,开展街面巡查126次,出动车辆24次。其中:自行救助32人,街面救助 6人,其他站送返28人;护送返乡24人,劝离9人。 (五)聚焦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二是切实防范民政领域风险,重点紧盯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民政服务管理对象和人员安全。三是加强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对失信主体的守信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法治化,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四是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提高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2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五是加强民政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不断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搭平台建系统,切实提升民政工作效率。 (六)聚焦项目投资,数字赋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要求,在履行好主责主业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经济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民政项目资金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截至11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33万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劳动工资增长10.2%;招商引资完成策划包装项目3个,落地开工建设2个;按任务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年指标任务数50万元,第一季度目标5万元,实际完成13.965万元,第二季度目标15万元,实际完成23.66万元,第三季度目标25万元,实际完成36.33万元,截止11月30日完成42.315万元。 (七)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务实担当新时代民政好干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举办读书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托“三会一课”等方式,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提高了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能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学习教育同向发力,利用县纪委县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用好警示教育资源,常态化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警示教育。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深入研究分析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以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毅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努力争做“有党性、有爱心、有奉献、有担当”的民政好干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数,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其他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82729333.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729333.24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611071.96元,增长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611071.9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导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82729333.24元。其中:基本支出8529846.60元,占总支出的4.67%;项目支出174199486.64元,占总支出的95.3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59266.76元,增长8.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435.03元,下降0.66%;项目支出增加13616701.79元,增长8.48%;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二是2024年年内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29846.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22086.09元,占基本支出的91.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7760.51元,占基本支出的8.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823,918.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5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费;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经费39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殡仪馆火化设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485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殡仪馆设备;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春节慰问经费52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春节慰问活动;惠民殡葬奖励补助专项资金137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惠民殡葬奖补资金;民政事业(第一批)专项资金8206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市级配套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补助资金71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费;墨江县中心敬老院道路建设土地租赁项目经费36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土地租赁费用;高龄津贴上级专项资金231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2024年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春节慰问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对民政局退休的1名老干部开展春节慰问;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市级补助资金93300.00元,主要用于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发放;2023年民政事业(第一批)专项资金2009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支出;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助5951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967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专项资金217700.00元,只要用于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市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3048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79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二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43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市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306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惠民殡葬奖补政策市级补助专项资金276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惠民殡葬奖补资金;三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补助资金33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碧山泉公墓特许经营权资产项目评估费用专项资金48000.00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对碧山泉公墓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评估;彩票公益金专项经费6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市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转工作经费800.00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的运转;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99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养老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525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服务;高龄津贴专项补助资金6842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446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困难群众补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上级补助资金9726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困难群众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资金12138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1700.00元,主要用于对就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进行资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5376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5%。与上年相比增加13744631.82元,增长8.2%,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2%。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导致总体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34477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853669.07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881069.18元; 行政单位离退休986552.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72478.6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1918.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7796.23元;社会保险补贴32576.93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2120.00元;儿童福利2358216.00元;老年福利12061779.07元;殡葬2007671.6元;养老服务16806.74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223142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92610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5068680.00元;临时救助支出1667300.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75274.24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88648.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9894783.00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10000.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8410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08.4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生资金项目补助标准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265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3268.16元;事业单位医疗168826.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01319.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237.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单位内部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9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5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年度有上级资金下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61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38619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内部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决算为7039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9948.00元,下降81.9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999.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02%,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决算为20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98%,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948.00元,下降49.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减少19948.00元,下降49.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39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9948.00元,下降81.9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999.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决算为20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9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从严压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0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948.00元,下降49.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19948.00元,下降49.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从严压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城市(农村)低保、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救助工作及殡葬改革等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城市(农村)低保、城市(农村)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等救助工作及殡葬改革等民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760.51元,比上年增加227359.85元,增长47.32%,主要原因是对比上一年上级下拨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而2024年上级没有下拨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经费,导致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7181016.68元,其中,流动资产5747190.40元,固定资产30641378.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2448.2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753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6478.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324650.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105.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36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39.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0931401111 |
||||||||||||||
|
附件【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xlsx】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决算报表部分).xlsx】 附件【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