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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2024-12-24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19/20241224-00001 公开目录: 提案预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12-2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墨林函〔2024〕55号


赵文明代表:

您在十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实施人工林更新改造的建议》(第2号)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理,经县林业和草原局班子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常林河县级自然保护区批建于1995年(墨政发〔1995〕11号),保护区总面积3500公顷。2018年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面积为3650公顷。

马路村广大村民响应政府号召,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积极种植发展速生丰产林(杉木),此举可嘉;1995年马路村因为常林河水库的原因,整村被划入县级自然保护区,全体村民为墨江县城人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此举可敬。

您所提到的马路村人工杉木林采伐事宜,也是历届林业(草)局班子所关注、关心的,也一直在积极做着相关工作。一是紧紧抓住公益林修编机会,将马路村人工杉木林全部调出公益林范围,这从政策层面为下一步的工作做好了铺垫。二是2020年全省启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时,县人民政府在《普洱市墨江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以“保护区内村庄、耕地、林地交错,农地耕作、家畜放养、养蜂采蜜、采集山货,人迹活动频繁,保护区的存在对村镇居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制约,各类矛盾冲突地块总占保护区面积的43.72%……”为由,按程序撤销了墨江常林河(坝卡河)县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普洱市墨江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逐级上报,待方案获批后,马路村人工杉木林将得以全面解禁。

无论是公益林修编,还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都需要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希望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林草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您及时批评指正。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庆明,4235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