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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墨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函 | ||||||||||||||
| 2023-12-29 作者:墨江县林草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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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梅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第093号),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指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为保护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在环境保护中的生态效益而建立的一项生态保护工程,通过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我县森林资源得以更好保护,森林质量明显提升。十几来,公益林补偿标准一直未变,随着物价的上涨,部分群众热切希望给予提高补偿标准。我局多次向上级提出了增加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但目前仍未明确。今后,我们也将积极向上级反映,力争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让广大群众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争取得到更多的补偿资金,实现生态保护与群众增收协调发展。 感谢你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请你一如既往做好群众工作。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你及时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春强,0879-4235935。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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