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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职能信息 | ||||||||||||||
| 2024-09-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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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有关林业和草原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农村清洁能源推广与建设。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公益林申报,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及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古茶树、古树名木资源的保护管理、调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建议,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申报。负责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及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九)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实施意见,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防火巡护、火源管理、设施建设、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生态建设,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级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2. 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 3.生态修复与种苗管理股 4.林草资源管理股 5.生态保护股 6.林草改革与产业科技股 7.规划财务股 8.林草防火股 所属事业单位: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益林管理站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长制工作中心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三、部门领导: 陈红福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机关党支部、坝溜镇厄尼村党支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普洱市墨江林业局、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挂钩联系通关镇、景星镇、新抚镇。 李 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生态保护股、乡村振兴办;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林草队伍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宣传思想、组织人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保密、老干部、民兵、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康养、湿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建设、河(湖)长制、建议提案办理、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督查等工作;联系离退休党支部、坝溜镇出洞村党支部,挂钩联系雅邑镇、泗南江镇、坝溜镇。 陈庭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林草资源管理股;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国有林场、公益林管理站、林长制工作中心、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负责信访、政策法规、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林政资源管理、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森林抚育、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等工作;联系事业第一党支部、坝溜镇骂尼村党支部,挂钩联系鱼塘镇、龙潭乡、文武镇。 孙福梅 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系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负责行政执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法治建设、统战工作;联系事业第二党支部;挂钩联系新安镇、孟弄乡、团田镇。 张 军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生态修复与种苗管理股、林草改革与产业科技股、规划财务股、林草防火股;联系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负责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还草、林木种苗、林草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包装)、现代林产业发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挂钩联系联珠镇、龙坝镇、那哈乡。 李晓疆 国有林场场长 主持国有林场全面工作;协助副局长陈庭兵联系开展林草资源管理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管理站、公益林管理站工作。 分工协作关系:陈红福—李祥,李祥—张军,陈庭兵—孙福梅,陈庭兵—李晓疆。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埔佐社区埔佐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9-4232795(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陈红福(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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