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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决算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1-0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36/20241107-00001 公开目录: 财政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1-0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联珠镇人民政府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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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联珠镇主要职能: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联珠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系列三年行动,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政策机遇,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团结全镇各族人民顶压前行、攻坚克难,在坚守中突破,在改革中前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抓经济、聚动能,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全镇实现农业总产值7.3亿元;完成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亿元,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亿元,收支平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2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89.61%;签约招商引资项目8个,引进市外到位资金3.66亿元;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086家,增长1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70元,同比增长7%。2023年在全县经济工作考核中连续两次荣获季度“骏马奖”,年度排名第一,有望荣获年度“骏马奖”。

2.抓重点、提质效,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做强一产,走好农业产业振兴之路。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91万亩,产量4.36万吨,其中:优质紫谷种植5705亩,产量1837吨,杂交水稻旱种473.5亩,产量172.14吨。收购烟叶2.1万担,产值3581.32万元,较上年增加291.54万元,路水村被县级表彰为先进种烟村,杨海泽、杨文宏被评为全县种烟标兵,义勇村、玉碧村被镇级表彰为种烟先进村。畜牧方面共出栏生猪11.39万头、牛6190头、羊5282只、家禽43.91万羽。茶叶方面种植50855亩(有机茶园认证2500亩),产量2896.25吨,产值1.93亿元。蚕桑种植527.6亩,生产鲜茧22.31吨,产值129.37万元。蔬菜种植1.04万亩,产量1.35万吨,产值4038万元。水果种植2.9万亩,产量2.98万吨,产值9745.85万元。生物药材方面,种植八角4719亩、重楼1264亩、三七827亩、黄精632亩,其他药材491亩,综合产值达1.55亿元。

做优二产,走好赋能强镇兴村之路。投入6000万元,完成癸能数字花卉二期建设项目,建成永生花生产线4条;启动实施涉及12个村(社区)61个村民小组的联珠镇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光伏项目,项目总面积达5939.68亩;投入1537万元,完成博森木业加工厂项目用地征拆及前期工程建设。

做活三产,走好文旅融合发展之路。有序推进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设,打造克曼紫色产业示范园、碧溪村曼海组乡村振兴美丽村庄、中国紫谷形象展示区等子项目。积极承办第十七届中国·墨江北回归线国际双胞胎节暨哈尼太阳节4个分会场活动(碧溪、克曼、勐簸、双龙);成功举办哈尼“丰收节”。培育开通了“哈尼梯田观光游”“紫色果蔬采摘游”“亲子主题体验游”等多条特色乡村旅游线路。

3.抓建设、提品质,城乡面貌日益更新

城镇建设全面提速。持续推进县城北部区、下南片区、产业园区等重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县第二小学、县职业中学、县血浆站、县人民医院分院等建设项目征拆工作;完成老酒厂安置点宅基地抽签工作,实施赖蚌、大能科安置点桩基建设前期工程,有序推进桂香村、鸭勒冲、锦程山庄安置点场地平整工作。

乡村风貌连片提升。投入171万元,完成回归社区百花桥组、桑田社区萨腊组彩票专项公益金项目;投入118.3万元,实施栖马村海竜箐、明子山自然村养殖小区建设提升人居环境项目;投入5093.34万元,硬化村组道路84.89公里;投入2205万元,实施20个村80个村民小组组内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实施绿美公路建设22公里;投入75万元,完成2座卫生公厕、500座户厕改建;开展“红黑榜”评比408期;完成6个行政村“干部规划家乡”项目编制;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申报基础型村庄97个,提升型村庄56个,示范型村庄8个,联珠镇碧溪村入选全省打造“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行政村。

项目建设蹄疾步稳。投入300万元,实施南北小寨安置区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投入235万元,实施中央党校帮扶、2023年度东西部“携手兴乡村”须立贡茶初制所建设项目;投入500万元,实施联珠镇班茅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投入1242.92万元,实施快发—曼婆片区、高寨片区、双龙片区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

4.抓落实、固成果,乡村振兴扎实推进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6969”创建成果,精准制定帮扶计划,新识别纳入13户39人,消除风险5户10人;协调21家挂联单位投入76.89万元、引进173万元推动村组项目建设;实施雨露计划资助学生285人125.8万元;办理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15件。

稳步促进群众增收。投入77万元,重点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农户精准制定增收计划;与18家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双绑”利益联结机制13483户(其中:脱贫户2355户,监测户398户);培养103名致富带头人引领群众发展种养殖业;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91户947万元、各类创业贷款19户370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23个;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5612.19元,同比增长14.02%。开展各类创业、就业培训123期5734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4041人。全面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推动村集体经济提质提速,全镇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436万元,净利润160万元,缴纳税收46万元,36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5万元以上。

5.抓民生、强保障,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保障体系日趋健全。始终坚持民生优先,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发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共2712.03万元。发放医疗救助8178人次344.07万元、临时救助61户35.33万元;办理生育服务登记416件,申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生育奖励和育儿补贴共119.62万元,收取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4745人28.09万元。开展疑似残疾人评残办证38人,发放残疾人第三代智能卡179张,投入3万元,扶持3户残疾人自主创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0172人(重点人群100%参保),发放城乡养老保险待遇12.8万人次1820.9万元;投入120万元,实施班中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天溪社区被命名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教育教学稳中有进。实施教育提质振兴发展行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精准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面保障控辍保学持续坚守常态化清零底线。2022-2023学年度初考成绩280分以上34人,中考成绩580分以上69人,普通高中上线266人。仓树珍、范红春荣获云南省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胡正芬荣获普洱市优秀班主任称号。

卫生健康有序提升。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齐乡村医生64名,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40支184人,以重点人群为对象开展签约服务30595人,履约率100%。深入开展“家健康”行动,创建市级健康家庭1户、县级健康家庭4户、省级绿色家庭1户;创建省级健康村3个、复审省级卫生村3个,国家卫生县创建通过省级现场技术评估。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4人(其中:省级1人,市级2人,县级11人),组织传承人培训122次,洛奇洛依与扎斯扎依培训42场次,文艺演出14场,群众性文化辅导和培训36次;开展全民阅读工作暨创建阅读之城朗诵活动8期149场次;开展“扫黄打非”国旗下教育宣传12期;安装应急广播198套。

6.抓生态、促和谐,绿水青山有效保护

国土资源严管严控。规范农村新增建房审批流程,大力开展打击“两违”行动,严厉打击占耕建房乱象,发放停工通知书20份,责令整改告知书7份;强化土地卫片图斑整改力度,整改土地卫片非农化违法占耕20宗130.46亩;完成2021—2022年耕地流出整改2418.85亩、耕地占补平衡444.91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49.22亩、撂荒耕地排查整治225.34亩,土地资源管理使用水平进一步加强。

生态保护从严从实。深入落实“河长制”,开展河湖巡查2365次,开展清河行动100余次;全面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改完成“清四乱”问题2个,排查核实疑似“碍洪”或“四乱”图斑83个;启动实施涉及12个村(社区)138个村民小组的联珠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推动“林长制+绿美联珠”深度融合,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完善应急队伍、护林员队伍建设;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巡查860次;完成森林抚育2822亩,义务植树16.1万株;兑付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偿资金284.46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45.64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92.09万元;核查疑似图斑137个,受理违法图斑12个,处理林业行政案件23起,处罚款16.54万元。

7.抓治理、守底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依法治镇稳步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推进“八五”普法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累计接访下访288次,排查矛盾纠纷14次107件,调处107件,调处率100%;累计立刑事案件416起,同比下降40起,受理治安案件621起,查处435起,破获电信诈骗48起54人,吸毒案件3起11人。联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珠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刀俊荣获“云南百佳法律明白人”称号;赵建华、赵新华被评为2023年第一季度“普洱好人”。

公共管理全面提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40余次,组织镇级综合应急演练2次、村组应急避险演练428次;加大市场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开展食药品巡查检查12次,查处违法案件46件,处罚款17.99万元;加大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力度,发放地质灾害明白卡、避险明白卡136份;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宗教和顺局面全面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持续深入推进,投入373万元,实施新发回回冲、克曼田房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8.转作风、优服务,政府效能明显提升

责任落实更加有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4件,已经落实或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的21件,占承办总数的38.9%;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0件,占承办总数的37%;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尚不具备解决条件无法解决,作出解释或留作参考的13件,占承办总数的24.1%,满意率100%。

行政效能更加高效。完成政府拖欠企业无分歧账款清偿17项298万元;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27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群众反馈好差评4350件;紧扣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承诺,切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展为民办实事2205项。

作风建设更加严实。持续开展“庸、懒、散、软、浮、推”整治和“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弘扬“敢干实干快干会干”的工作作风,坚决做到上级有要求、有部署,政府就有回音、有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乡村振兴办。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财政所(于2023年3月机构改革由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转为其他事业单位);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林业服务中心;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7.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财政所(于2023年3月机构改革由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转为其他事业单位);

2.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林业服务中心;

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7.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农业服务中心。

纳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3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0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2023年3月机构改革,其中5人转为行政编制,2人转为行政工勤编制),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为政府车辆),决算数为7辆(其中两轮摩托1辆、公车平台收回1辆、已出售2辆,除两轮摩托外,其他3辆车将于后续进行处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121172314.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72314.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569851.98元,增长21.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569851.98元,增长21.6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无变动。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资金增加,主要涉及: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财政拨款收入2000000.00元、墨江县联珠镇新发社区回回冲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2500000.00元、2023年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5890000.00元、2023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5000000.00元、联珠镇南北小寨安置区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收入3000000.00元、墨江县城北部区开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收入14003000.00元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121192314.42元。其中:基本支出41539376.00元,占总支出的34.28%;项目支出79652938.42元,占总支出的65.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537899.68元,增长21.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3050.58元,增长1.50%;项目支出增加20924849.10元,增长35.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涉及:联珠镇南北小寨安置区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0元、2023年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支出5890000.00元、墨江县联珠镇新发社区回回冲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600000.00元、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0元、墨江县城北部区开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资金支出9158000.00元等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39376.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348466.29元,占基本支出的94.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90909.71元,占基本支出的5.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52938.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支出为:2023年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支出5890000.00元、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0元、墨江县联珠镇新发社区回回冲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600000.00元、联珠镇南北小寨安置区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付3000000.00元、墨江县联珠镇栖马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支付1000000.00元、墨江县城北部区开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专项资金支出9158030.35元、202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640641.50元、联珠镇碧溪村曼海组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390000.00元、联珠镇拆迁户过渡期租房费及停业损失补助资金支出2923200.00元、拆迁户过渡期租房费及停业损失补助资金支出3706200.00元、2023年道路硬化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406000.00元、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400000.00元、2023年脱贫人口增收行动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130000.00元、墨江县2023年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管护劳务费专项资金支出1139000.00元、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600000.00元、2023年度烟草产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291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41061.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5%。与上年相比增加10374040.82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5096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项目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53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基层人武部建设发展;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08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16%。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员工资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开展科普培训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59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45054.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用经费、春节慰问资金及公益性岗位补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795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公用经费、疫情防控项目、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及保健费补助资金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8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退耕还林工程、低碳示范创建工程、金厂河流域土壤污染地块详细调查和评估项目以及生态护林员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496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征地拆迁方面;

12.农林水(类)支出6445906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桑田社区和回归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以及联珠镇章差村5个村民小组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51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联珠镇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建设;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8282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建设;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239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72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洪涝泥石流灾害救灾工作、自然灾害救灾工作、防汛应急救灾工作以及灾害信息员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000.00元,决算为249056.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0元,决算为235835.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9%,完成年初预算的20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7000.00元,决算为1322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1%,完成年初预算的1.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2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000元,支出决算为249056.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00.00元,决算为23583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7000.00元,决算为1322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用车支出,从而压缩了本年支出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885.19元,下降2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35.19元,下降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850.00元,下降84.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用车,从而压缩了本年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村级人员参加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7104.58元,比上年增加282605.58元,增长43.18%,主要原因是联珠镇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等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联珠镇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资产总额42098786.86元,其中,流动资产8477942.96元,固定资产30220843.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400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51954.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155070.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203003101111

  
附件【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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