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其他文件

联珠镇“无废社区”、“无废村镇”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2023-11-23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36/20231123-00011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23-11-23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联珠镇人民政府 文  号:

联珠镇“无废社区”、“无废村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文件精神,促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积极并稳步推进我镇“无废社区”、“无废村镇”建设,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和联珠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达到“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目的,营造“无废城市”共建共享氛围,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建设美丽云南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问题导向,分类指导

立足我镇固体废物产生和管理现状,找准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分类确定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发挥特色优势,推动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二)以点带面,系统推进

以建设“无废城市细胞”为契机,试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策略,提高站位,主动作为,系统推进全域“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

(三)共建共享,全民参与

明确党委、政府责任和部门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大力倡导“无废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民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建设目标

(一)“无废社区”

通过倡导源头减量、重复利用、分类投放等措施,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示范引领熏陶和价值导向作用,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营造绿色文明的生活环境,共同打造属于自己的“无废家园”,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二)“无废村镇”

完善村镇域内固体废物管理体系,注重分类施策、坚持全民参与,不断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村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组织保障

为做好联珠镇“无废社区”、“无废村镇”建设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无废社区”、“无废村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开展“无废社区”、“无废村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换,不再另行发文。

五、建设指标

构建具有组织管理、固废管理、无废宣传等全方位的指标体系,强调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倡导全民参与,形成三种类型建设指标,其中:

(一)第Ⅰ类为必选指标(标注★)

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相关要求设定,为约束性指标,即必须落实的指标。

(二)第Ⅱ类为可选指标

根据自身发展优势、特点及任务情况等选择对应指标。

(三)第Ⅲ类为自选指标

结合自身发展定位、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经济技术基础等自行设置且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相关的指标。

各类型“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指标详见附表。

六、组织实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对引导广大市民和单位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传播“无废理念”,助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建设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

要加强业务指导,搭建服务平台,认真组织建设工作;要对建设情况开展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推动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无废社区”、“无废村镇”建设宣传工作,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建设,营造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的建设氛围,让绿色低碳发展成为普遍模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四)建立监督机制

联系地址:联珠镇生态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附件:1.“无废社区”建设指标

2.“无废村镇”建设指标


联珠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表2“无废村镇”建设指标.doc】
附件【附件1“无废社区”建设指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