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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构设置信息
2026-06-09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04/20240816-00002 公开目录: 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09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一、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产业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管理;指导全县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开放教育等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相关教育体育工作。

(五)负责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六)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申报县级及以上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评估及审定;负责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初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负责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全县中小学校产普查、危房改造、校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各项资金的使用和各种收费的监管工作。

(八)主管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县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中学(普高、职高)学历教育(含初中、高中)考试招生工作;拟订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学生(含高中)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教育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中学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指导实施远程教育体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指导和参与教育体育系统的治安环境治理、师生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建立营养餐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规定进行动态监控;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负责生源地助学贷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并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指导汉语国际推广的实施;组织教育体育外宣推介,开展教育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推进体育领域的体制机构改革和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国防教育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征兵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体育科研,促进体育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和协调体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内部采购工作;统筹协调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工作、乡村振兴、行政执法和上级考核等工作;牵头负责教育发展规划和深化改革工作;牵头开展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组织拟订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牵头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改革,诚信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河长制工作;负责制定机关政务工作(会议)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抓好落实;承担“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德育股。指导全县职中、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指导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创文),校园文化建设,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家校社共育,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咨询室)建设;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养、培训工作;中小学劳动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门学校建设,留守儿童,关心下一代,扫黄打非,省、市、县级“三好学生”评选,局机关青年、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林长制工作。

(三)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股、民族教育和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负责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以及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审核和发放普通高中学历证书、义务教育证书,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采购、发放和管理,对外汉语推广,中小学县级地方课程教材审定管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全县教育系统“双减”、控辍保学、“省属高校帮扶”、“双拥”工作;指导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统筹全县教材规划建设和教材(教辅)管理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民办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负责民办学校校长任职资格认定,民办教育培训和评比,全县民办学校、非学历培训机构等民办教育主体的设置、审核、审批、注册管理、监督,组织民办学校年检;指导县民族中、小学(包括寄宿制、半寄宿制)和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开办民族班工作,统筹规划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和教材建设,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承担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承担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开放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调整、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的审查报批;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中高职衔接、中本贯通,中高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和培训工作;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创业就业工作;协调、指导和管理开放教育工作。

(四)教师工作股。负责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绩效、大中专毕业生考核定职、岗位聘用、岗位管理、人员调配、选调、工伤认定、考核退休、人事档案管理、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中小学师资学历达标工作;所属学校(单位)专家选拔推荐管理;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评比表彰奖励;指导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教育体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指导教师招考及管理工作;指导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农村硕师工作;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指导教育对口支援工作,抓好“组团帮扶”、“省管校用”、“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负责教师出国境备案工作;指导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

(五)招生考试办公室。承担全县普通高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体、美)、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工作;负责高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报名、考场设置等组考工作,负责初中音乐、美术学业水平统一考试(笔试)报名、考场设置等组考工作;负责高中阶段招录工作;指导学校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办法;指导大中专院校招生的报名、审核、体检、录取等工作;负责成人考试、自学考试的报名、考试、发证以及教材供应工作;负责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及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各种招生考试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抓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有关工作;负责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学校安全教育股。负责统筹教育体育系统国家安全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协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推动学校“安防”建设,联合开展安全督导和事故处置,配合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人员安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震减灾、防汛抗旱、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踩踏、防校园暴力、防欺凌、防性侵等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本系统做好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安全演练、校车管理、反恐和消防工作;会同相关股室指导学校做好大型教育活动、体育赛事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本系统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和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学校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访群体包保维稳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指导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统计、产业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和发布;协助调整基础教育学校、职中的学校代码、办学类型等信息,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教育体育经费和教育体育补助专款预算的编制、分配和管理,统筹管理赠援款和贷款;审核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监察审计,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学校)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属学校经费管理使用的内部审计;负责学校勤工俭学和后勤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食谱、价格、质量、运输、保管、加工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服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营养餐信息系统管理,按规定进行动态监控。

(八)规划建设股。负责拟定教育专项工程规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及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入统、上报和协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指导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学校)的基建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工程项目的监察审计。

(九)教育督导室。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抓好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负责省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对各乡镇、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协调专项教育检查;组织开展检查教育发展水平,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布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责任区督学和学校挂牌督导,对全县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的评估及审定;负责落实基础教育评估标准;负责普通高中、幼儿园的办学水平评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承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创建工作。

(十)体卫艺股(群众和社会体育股、学校体卫艺和竞赛训练股)。负责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群众性体育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和协调公共体育场馆低免开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县级体育社会团体、单项运动协会、俱乐部开展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对县级开展群众体育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全市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制定县级群众体育比赛规程;开展群众性体育创建评比活动;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组织和指导体育产业资源调研,创建资源信息库和项目库;负责体育产业项目遴选、申报立项和资金筹措,组织和推介体育产业项目招商、交流合作、督促实施和推动发展;负责“创卫”工作;负责社会体育相关审批工作;负责县体育总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全县体育竞赛计划、青少年体育和业余训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确定全县运动项目布局和训练网络建设;管理全县体育竞赛、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组织参加和举办(承办)县级、市级、省级、全国及国际体育赛事;组织实施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以及优秀运动队的训练和各层次训练网点的选材、培养和输送工作;负责等级裁判员、运动员的审核或审批;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开展体育竞赛和交流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管理、申报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指导协调学校体育教育工作,执行上级制定的体育考试(测试)的政策文件;配合全县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测试及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选拔考试;负责指导协调学校艺术、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拟定所属事业单位(学校)国防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青少年学生近视防控和校园禁毒防艾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医务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文艺比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绿美校园建设工作;负责各类体育特色学校的创建申报工作。

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人事股)。负责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县教育体育局机关纪委日常事务;统筹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等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和干部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网络舆情、宗教(防范邪教)、“述评考”工作;负责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学校领导班子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内表彰奖励工作。

三、部门领导

李   刚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全面主持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网络安全工作。联系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墨江一中、民族小学、孟弄中学、孟弄小学、老教协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负责局机关人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队伍建设、意识形态、组织、统战、宗教、老干、工会、乡村振兴。局机关日常运转,教育综合改革、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密码和保密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分管工委办(人事股)、办公室。联系县城小学、联珠三中、联珠三小、通关中学、通关小学、通关六一幼儿园、忠爱桥未来之星幼儿园抓好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绍平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李永春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教师队伍管理;招生考试和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教师工作股和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特殊教育学校,联珠一中、联珠一小、团田中学、团田小学、新抚中学、新抚小学、景星中学、景星小学、新抚金宝贝幼儿园。抓好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  航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发展规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体育、卫生、艺术、创卫和老体协日常工作。分管体卫艺股、规划建设股。联系老体协、体育运动管理中心、文武中学、文武小学、龙潭中学、龙潭小学、鱼塘中学、鱼塘小学、文武春苗幼儿园、文武德馨联营幼儿园。抓好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真源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基础教育、民办教育、职成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培训、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勤工俭学、学生资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分管基础教育和民办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墨江二中、民族中学、县幼儿园,新安中学、新安小学,育苗幼儿园、博苑幼儿园、万隆贝恩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墨江国华高级中学抓好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亚民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国家安全)、综治维稳和法治建设、生态环境、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扫黄打非、专门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共青团、少先队、妇女儿童、学生校外活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学校安全教育股、德育股。联系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职业中学、坝溜中学、坝溜小学、泗南江中学、泗南江小学、雅邑中学、雅邑小学、那哈中学、那哈小学,坝溜哈布孔村幼儿园。

钱水莲  县人民政府总督学、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负责政府教育督导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室。联系联珠二中、联珠二小,龙坝中学、龙坝小学、双龙幼儿园、龙坝竜宾起帆幼儿园、墨江六一幼儿园、阳珖贝贝幼儿园、明欣幼儿园、爱贝尔幼儿园。抓好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凤凰新城B区6栋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9-4232933(办公室)

负  责  人:李刚(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