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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
| 2023-09-2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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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强化重点项目的全周期管理,切实提高重点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产业结构调整,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推动墨江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中共普洱市委财经委员会关于印发〈普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目标和任务 切实提高重点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共有九章39 条,第一章总则。明确重点项目范围和纳入县级重点项目的投资规模等内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位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不低于5000万元;重要民生和公共服务项目、生态和环境建设项目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不低于1000万元;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推进的项目可放宽投资规模限额等)。第二章管理责任(设立县重点办在县发改局)。实行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政府统筹承办管理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县重点项目的推进,提供保障和协调服务。第三章项目确定。包括确定原则、条件、批承办准,每年集中确定一批县重点项目,形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清单》。第四章 项目管理。加强市重点项目储备管理、招商项目管理、项目协调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档案管理和项目动态管理。第五章项目实施。建立项目主管制和工作专班制度,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监控等。第六章项目保障。包括项目资金、项目用地、其他要素保障和县区配套服务。第七章项目服务。建立县重点项目“行业+综合”协调调度机制、进度预警机制,加强专项政务服务和项目宣传。第八章项目考评。建立健全县重点项目督导、通报制度,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对要素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考核。主要考核县重点项目提供要素保障服务和行业政策支持的实绩效果。对牵头协调单位的考核。主要考核县重点项目协调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实绩效果。对乡(镇)政府的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征地拆迁、外部配套、社会稳定等有关工作的及时性和实绩效果。第九章附则。 五、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省、市、县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能够有效促进基础设施完善、城乡功能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民生服务改善,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经县政府审核并报县委财经委员会审定的建设项目。 六、实施时间 2023年9月18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mojiang.gov.cn/info/30048/112415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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