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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09-27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3032/20230927-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9-27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墨江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 文  号:

为了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 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2.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3.部门文件。主要包括由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文件。

4.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文化惠民服务、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

5.行政执法。主要包括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作为审批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名称、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等;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财政预决赛公开。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7.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公开方式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主要是通过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jia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地址、时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申请受理机构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联珠镇环城路27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879-4236229    邮政编码:654800

邮箱:mjcb2712@sina.com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 “ 墨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mojiang.gov.cn/)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 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 机构确定信息内容。(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 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 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申请人有效身 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或照片。(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当面提交申请。

②信函提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 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以“ 邮政寄送 ”方式提交申请。

(2)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向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12ebf802-42c7-4c3b-b6af-deb4b942ae5e&pid=8a383081-2905-4049-99cb-6b73d3c080da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五)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 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 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 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 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六)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 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 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取费用 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文办理。

(七)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 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 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 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 电话:12345。

附件:1.墨江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墨江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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