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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 ||||||||||||||
2023-09-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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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我单位政务信息发布和管理,推动审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政务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净化舆论环境,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核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二)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际。 (三)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四)符合信息公开规定和保密规定。 二、校对标准 (一)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二)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三)认真严谨,差错率零。 三、“三审三校”流程 (一)信息呈签程序 撰写人起草信息,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由综合股统一发布。 (二)“三审三校”程序 “三审”:股室负责人一审,保密和信息宣传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 “三校”:股室负责人一校,信息宣传负责人二校,分管领导三校。 “三审”“三校”后报送保密和信息宣传分管领导审校定版。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应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的有关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股室要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政务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统一管理规范。严格信息呈签程序,加强政务公开和采编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流程。综合股收到股室信息员报送的政务信息均视作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三)严格审核内容。要严格内容审核把关,确保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直接使用、发布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 (四)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门户网站、宣传栏等信息发布审核参照执行,由具体主管和承办股室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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