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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坝溜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 ||||||||||||||
| 2025-12-22 作者:坝溜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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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坝溜镇集镇用水户节约用水,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水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5〕353号)等相关规定,本着“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坝溜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集镇供水基本情况 集镇供水系统水源地有黑火箐、摩天岭、杨八寨,属天然的山泉水,年均取水量 52733 立方米。常用水源为黑火箐、摩天岭,丰水期有富余水量,枯水期,因水源流量锐减,需要启用杨八寨水源(2024年启用)为旱季补充供水。2022—2024年,三个水源点合计取水量 158200 立方米,日均供水量为145立方米,主要服务范围涉及集镇片区群众2092人(含老彭村坝萨组112人、老朱村上西嘎组163人、老朱村密茨阿地组114人),机关站所院校1821人(其中中学师生620人、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师生1080人、卫生院35人、机关及各站所职工86人。) 集镇饮水工程始建于2006年,建成后随人口的增加而扩容,但2006年建设的工程量占比在85%以上,由于工程使用年限较长,半数以上管网老化,漏损严重,且收取水费有限,缺乏大修资金,目前只能通过简单修补勉强维持运行,无法进行系统性更新或维修。 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情况:由于水费收取有限,只做日常管理维护,保障基本运行。2016 年,茶园湾一带因农户增加而扩容,新增 100 立方米水池 1 座,架设管网约 1800 米,其中 DN50至 DN20 热镀锌钢管 1500 米,PE63 管 300 米,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补助资金约 30 万元。为保障集镇居民饮水安全水质每年送检2次,并常态化开展水源地巡查。 二、拟调整目的 (一)保障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通过合理定价,确保供水工程的日常维护、设备更新和水质监测等费用得到保障,避免因资金不足导致供水设施老化、水质下降或供水中断。 (二)促进节约用水。调整价格可以引导居民和商户增强节水意识,减少水资源浪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尤其在水资源相对紧张的地区,有助于缓解供需矛盾。 (三)体现水资源的商品属性。明确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原则,使供水服务与成本相匹配,同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推动形成公平合理的用水价格机制。 (四)提升供水服务质量。收取的水费可用于加强水质检测、优化供水管网布局和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居民获得安全、稳定的供水保障。 (五)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发展。合理的水价调整有助于吸引社会投资,促进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升级改造,推动农村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拟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一)拟调整收费标准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21年第46号); 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价格规〔2024〕1号); 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5〕353号); 5.其他相关规定。 (二)拟调整收费标准理由 1. 覆盖运营成本与保障工程可持续性。集镇供水工程因使用年限较长,半数以上管网老化,漏损严重,加上水价偏低,导致维护、管理及设备更新资金不足。适当调整供水价格,促使供水管理单位逐步完善供水设施及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2. 促进节约用水与提升节水意识。长期水价偏低,无法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环境治理成本,从而导致居民水资源浪费现象。适当地调整供水价格,有利于增强居民节约用水的意识,调动全社会节水的积极性,推动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 四、成本调查结论 经调查,坝溜镇2022年至2024年的平均供水定价总成本为122494.14元,核定三年平均供水量50610m³,单位定价成本2.42元/m³。 五、现行供水价格 根据《墨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坝溜乡人民政府机关饮用水价格的批复》(墨发改复〔2006〕1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一)生活用水价格:1.2元/m³; (二)生产经营用水价格:2元/m³。 六、拟调整供水价格 (一)用水分类 根据《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云发改价格规〔2024〕1号)第十五条规定,集镇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集镇供水片区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如:餐馆、理发、酒店、宾馆及建筑施工用水等。 3.特种用水主要指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等。 (二)拟调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2.5元/m³。 2.非居民用水价格:4元/m³。 3.特种行业用水价格:5元/m³。 七、完善保障机制 (一)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家庭,生活用水每月3m³以内免费,超过部分按2.5元/m³计收,全年共可减免36m³。 (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托育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村两委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 (三)商住两用,无法严格区分生活用水与生产经营服务用水的,用水总量的30%按照居民用水执行,70%按照非居民用水执行。 八、价格调整对企业、经济、社会影响分析 坝溜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有利于供水单位正常运行、合理盈利、改善水质、管网维护更新和计量系统改造等,有利于供水企业健康发展。按新拟定的自来水收费标准,以近3年供水量测算,供水单位预计每年可增收6.70万元左右,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亏损和为供水单位长足发展、进行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供资金来源,更好地保障供水安全。自来水收费标准的调整将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影响,增加经济支出。据测算,以2024年度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水量8.3立方米计,此次调整居民生活用水每户每月增支10.79元,年增支129.48 元。非居民用水户平均每户每月用水量约41.0立方米,调整后每月增支63.55元,年增支762.6元。调整后对于消费者心理和经济能力方面,在可承受范围,预测不会对用户造成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 九、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坝溜镇集镇自来水供水价格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坝溜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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