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2/11/11 11:05浏览次数: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利用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墨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

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责任股室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三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包括受理机构、时间、地点、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包括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5.监督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办公室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制度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办公室

3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办公室

4政府信息公开

4-1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

单位名称、单位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办公室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1.本部门财政年度预决算

2.财政预算季度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办公室

生态环境信息

水质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双随机”检查信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监测站、污染防治股、审批股、生态股、大队

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

1.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文件(含人事任免文件)

2.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解读文件于政策文件公布后3天之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机关各股室、大队、监测站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执法大队

4-2政民互动


民众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的协调依据、回复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网民留言后5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执法大队

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政府网站



审批股

6部门工作动态



1.本部门开展的工作发布相关信息

2.需向社会公开的通知、公告、公示等

3.转发国家、省、市有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机关各股室、大队、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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