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上级反馈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五一”“五四”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全县60个部门单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5月13日,墨江县纪委监委召开生态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会,全面对生态环保领域整改工作的再强调、再加压,确保我县在新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扫描”中答好卷,拿好分。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保山市东河污染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和《普洱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指出我县生态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制定方案、提出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多数问题已经完成整改,部分问题也按要求正推进落实中,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不容小觑、任重道远。
会议强调,为切实把生态环保领域督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要切实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全力抓好生态环保督察交办及反馈问题的整改,力戒作风不实、举措不力、效果不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环境突出问题作为切入点,压紧压实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要注重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强化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自我检视、自我对照,在更高层次达到“思想觉醒、政治觉悟”;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排查,以点带面抓好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还要主动查找新的环境问题,切实解决行业性、区域性、复合性和累积性的共性环境问题。
会上,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龙坝镇等8个生态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部门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签订了环保领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工作登记表。
会议对普洱市纪委监委即将开展的“双随机”“联动式”监督检查做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