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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通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6/02/03 08:59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墨江县干湿季节分明,雨量时空和区域分布不均,季节性干旱突出,冰雹灾害严重等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6212027年1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适时开展高炮、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人工增雨、防雹炮弹属爆炸危险品,严禁围观作业现场。在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时,可能出现未炸火箭弹、高炮弹或残核。请各乡(镇)做好当地群众的宣传工作,发现未炸火箭弹、高炮弹或残核时,严禁移动和擅自拆卸、撞击等,应及时报告当地村(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气象局,严禁私自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墨江县气象局联系人:刘德园,联系电话(手机):4232313,13577998194

(RY-18型人工增雨防雹高炮弹) (BL-1A型防雹增雨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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