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职业培训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对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服务机构进行采购。采购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进行,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公办技工院校或职业学校须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年检年审合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具备职业培训资质,并且有意在墨江县内开展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
二、报名、比选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9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mjxclbgsh@163.com)(提供材料为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
(1)基本材料:《墨江县2025年度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比选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附件1,书面申请报告、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复印件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培训的(资质、工种)文件。
(2)其他材料:除基本材料外,按照《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比选培训机构资格评审标准》(附件2)的要求,提供对应项目要求的佐证材料。
(二)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9月29日下午
2.比选地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3楼会议室;
(三)现场评分
备选培训机构按照比选通知的时间、地点,根据抽签依次进场参选。参选问答环节,报名机构可指定1到2名人员参加(1名主回答,1名辅回答),主回答人回答完后,需要补充的,辅回答人员可作补充。比选工作委员会成员按照设定的《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项目培训机构采购项目评分表》(附件3)现场查看资料和问答情况,对备选机构进行打分,比选工作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有效分数相加后平均值为机构最后得分。比选工作委员会将按评选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得分推荐中选机构,第一名为中选机构,若第一名总得分相同,由比选工作委员会成员综合讨论,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中选单位,并按照原始评选记录和评选结果编写评选意见。
三、培训机构服务内容
(一)培训内容: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使用2025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展的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培训服务。具体培训项目涉及墨江县雅邑镇、龙坝镇、泗南江等乡(镇),共计143人次。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培训工种 | 培训类别 | 计划培训人数 | 补贴标准(元/人) | 培训地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咖啡种植与管理技术培训 | 职业技能培训 | 53 | 1500.00 | 墨江县雅邑镇 | 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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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蔬菜作物种植及加工 | 实用技术培训 | 40 | 1500.00 | 墨江县龙坝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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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家菜烹饪培训 | 实用技术培训 | 50 | 1500.00 | 墨江县泗南江镇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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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具体按采购人安排的时间组织培训,如特殊原因无法正常开展培训工作时,服务期限顺延,合同价格不调整)。
(三)培训质量要求:培训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2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墨江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开班审核,审批同意后才能开班培训。培训时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首批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培评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云人社函〔2024〕82号)规定的工种时间执行(若服务期间发布新的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培训课时应符合相应文件规定,培训班级要坚持每天上午、下午进行培训学员签到、签退,学员出勤率不得低于80%,培训结束进行考试、考核(考试)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培训合格人数应达到培训需求的人数标准,并取得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1.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比选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
2.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比选培训机构资格评审标准
3.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采购项目评分表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 23 日
附件1
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比选培训机构报名登记表
培训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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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用代码 |
| 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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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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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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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 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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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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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类似培训业务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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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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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竞争性比选培训机构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程序 |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1 | 比选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1.1 |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证件在有效期内。 |
1.2 | 比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的年度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且财务状况良好,数据真实准确,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2025年新成立的参选单位无须提供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
1.3 | 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新成立的参选单位需要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1.4 | 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2025年新成立的参选单位需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1.5 | 比选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
1.6 | 比选人必须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 | 比选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3.1 | 比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公办技工院校或职业学校须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证书,年检年审合格;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开展培训项目。 |
3.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3 | 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3.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件3
墨江县2025年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采购项目评分表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标准 | 得分 |
培训组织方案评审(满分25分) | 比选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制定的培训方案,内容应包含:①培训招生计划方案;②教学计划方案;③开班申请方案等;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 | 2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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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服务方案及后续跟踪服务措施评审(满分20分) | 比选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应包含:①就业岗位收集和推荐措施;②促进学员就业的职业指导措施;③就业保障计划;④跟踪服务计划;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 |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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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安全应急方案评审 (满分12分) | 比选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安全应急方案,内容应包含:①预防措施;②应急指挥机构;③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④善后处理措施;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 | 1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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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管理制度评审 (满分10分) | 比选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应包含:①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制度);②教学管理制度;③财务管理制度;④档案管理制度;⑤学员考勤管理制度;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 |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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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3分) | 比选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应包含:①服务质量管理制度;②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③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内容完整体现且合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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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配置评审 (满分15分) | 1.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评审(满分5分) 配备2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一名加1分,最多得5分。 2.专职教师数量评审(满分5分) 配备专职教师5人及以上,专职教师中有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得分5分。 3.兼职教师数量评审(满分5分) 配备10名兼职教师的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一名加1分,最多得5分。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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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备数量评审 (满分10分) | 培训机构有开展培训工种教学必须的教学设备,并能用于培训所在地现场教学,提供的学员与教具配比不低于5:1,开展大型设备操作培训的不低于20:1。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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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评审 (满分5分) | 比选人提供一项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得2分,每增加一项得1人分,最多得5分。 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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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签名 |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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