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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2/07/27 17:03浏览次数:次
【享受主体】
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优惠内容】
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执行期】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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