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5月,雨季来临,野生菌即将大量上市。为有效遏制、防范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1.广大人民群众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2.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3.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以上涉及的职责部门要加强宣传。
4.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5.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收治野生菌中毒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
6.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等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和应急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7.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强化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集)贸市场监督检查,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
8.林草部门要在有野生菌生长的山林选择显目位置悬挂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标语,粘贴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图片。
9.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强化对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辖区内各村(社区)全面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要将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到每家每户,不留盲区盲点。
10.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应急防范,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若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县食安办和县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严禁漏报、瞒报、谎报。对未及时上报或者隐瞒不报造成的严重后果,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公告。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来源: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