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广告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公示
根据中宣部、广电总局《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相关规定,我中心计划开展电视广告、活动录制、直播、专题汇报片和新媒体宣传等广告宣传业务。根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我中心主营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如下:
一、电视广告
(一)新闻前后时段
30秒内:40000元
1分钟内:60000元
投放时间为一年
(二)其他时段
广告投放一个月:6000元
广告投放一个季度:12000元
广告投放半年:20000元
广告投放一年:30000元
广告播放和制作费用分开计算,制作费用一分钟内3000元,一分钟以上价格另议。
二、冠名权
(一)《墨江新闻》冠名权:80000元/年,时长为10秒。
(二)本土栏目冠名权:40000元/年
三、活动录制
5000元/小时/机位
四、直播
50000元/场(1.5小时以内)
五、专题汇报片
5000元/分钟,提供无人机、微单相机、单反相机拍摄。
若需另请外人配音,则配音费用另算。
六、公告类
电视公告2000元/周次(2分钟以内)
七、新媒体宣传(微信公众号、七彩云)
(一)“墨江发布”(页尾位置):2000元/周,6000元/月。
(二)新媒体业务:10000元/条。
(三)广告信息:200元/条。
八、演播室
5000元/场(2小时内)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6月1日